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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終於,那次結婚紀念日,顧安宣佈和她離婚,讓她毫無顏面。

沈歡不知道的是我站在角落中,靜靜地看著她。紅裙盛開,一派凌厲,高傲美豔的不可方物。

明明是那樣清淺的眉眼,卻有著動人心魄的魅力。

那種魅力叫做自尊。

她說,“這是我甩了你!顧安,這是我沈歡不要的你!”

莫名的,心跳似乎加快了。我開始頻繁地關注她,律師所,甚至於會對她找鴨子的事感到憤怒。

這種莫名其妙的情感我不知道是什麼,也不屑於探究。

我不再是多年前雨夜裡的那個無能的孩子了,我手握生殺大權,高高在上,一朝繁榮只是談笑之間的事。

也許正是因為這種不肯面對自己內心的心理,造就了我對沈歡的多次傷害。

我不會開頭說愛她,因為這無須多說。沈歡的一舉一動我看在眼裡,不放心的時候,就派人跟著,生怕她出了什麼事。

這種彆彆扭扭的關係一直持續到那個男人的出現,穿白大褂的果然都極其煩人。

沈沫和顧安的訂婚宴,我沒有出手幫沈歡。她是我身邊的人,自然有能力處理這件小事。

可那個男人是怎麼回事?

沈歡和他相視一笑,那種默契讓我心裡很是發堵。那一瞬間,我甚至想把她關在房間裡,不許任何人看她。

沈歡是我的,永遠。

我吃醋,她當作是發瘋。

趙默對我苦苦勸誘,“你何必呢?喜歡就搶過來唄,省的後悔她嫁了別人。”

她從不知道我為了她把沈氏逼到了絕路;

她從不知道我為了她前往不喜歡的酒吧;

她從不知道我曾在她樓下呆了很久很久;

她從不知道那隻叫顏顏的小狗為她養的。

我這一生沒有體會過愛,所以我不知道這種感受是什麼。我只是發瘋地想讓她一直呆在我的身邊,直至我老去,她老去。

所以我威脅沈歡嫁給我,她含著淚,答應了。

她不會知道我那時候有多麼高興。我想讓所有人看見她嫁給我,宣告沈歡是我的!

萬人矚目,娶你為妻。

哪怕你是過期新娘也無所謂,你會是我一輩子的新娘。

我為她制定的那間婚紗高領長袖,實際上最保守的,只能露臉。可這沒關係,她長的醜,不需要靠臉吃飯。

正當我喜滋滋地等著沈歡嫁給我的時候,羅芸打來了電話,她在那頭哭的很慘,“淮哥哥,我、我好不舒服……”

突發的急病讓我措手不及,於是我慌張地去照看她,錯失了沈歡的婚禮。

羅芸拽著我的袖子,淚眼汪汪地說,“淮哥哥,你會不會不要我了?”

我說不出話來,低下頭,疲憊地閉上眼,想的卻是沈歡。

——她一個人在那裡,會不會哭?

長桌那頭盛裝出席的是我的新娘,可新郎卻在半路沒了蹤跡。

這是我欠羅芸的。

·

可我沒想到,這種事會出現第二次。

蘇黎的死讓沈歡有些心慌,她雖然看起來很平靜,但我知道。

於是我陪她去看那個我連名字都記不住的女人,中心醫院裡,沈歡說想去上廁所。

我很後悔沒有攔住她。

等了很久沈歡都沒有回來,多年的經驗讓我明白她出事了。在這種情況下,我選擇了自己先離開,因為看守羅芸的竹淵打電話來,羅芸也出事了。

我從來沒有那麼心慌過,彷彿回到了多年前的那個雨夜,會失去自己守護的東西。

值得慶幸的是,一早我就在羅芸身上安了定位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