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帆聽出二人之意,意外地道:“大師兄,你們……”
弘六還是笑嘻嘻的,說道:“十七,你是有大本事的,我們不成,我們就是巷子裡的小潑皮,要不是有師父,不要說吃香的喝辣的,早就被人打死,成了陰溝裡的一具屍體了。師父要是肯走,我們就陪他走,他要是不走,我們兩個賤命一條,不值錢,賠著他就是了!”
楊帆訝然看著他,弘六並不覺得自己說了什麼豪言壯語,弘一點點頭,也是一臉的理所當然。
他們並不是什麼好人,而是惹人憎厭的坊間潑皮,欺壓良善、吃霸王餐、佔大姑娘小媳婦便宜的事兒平時沒少幹,神憎鬼厭,沒什麼節操可言,可是在他們眼裡,義氣比他們那條賤命要貴一萬倍!
楊帆已經被薛懷義的蠢打擊的體無完膚了,可這同樣夠蠢的兩個人的蠢話,卻在不經意間觸動了他的心絃,他默默地凝視兩人良久,輕輕拍了拍弘六的肩膀,正容道:“仗義每多屠狗輩!好!好!好!”
楊帆轉過身,大步向白馬寺外走去,這一刻,他心中已經決定,無論如何,也要救了薛懷義的性命,雖然他跋扈又愚蠢,雖然不管是高貴者還是貧賤者都討厭他,雖然他活得就像一個小丑,但他是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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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公子沒有朋友。
他高高在上,皇帝也不被他看在眼裡。
他有潔癖,人世間最美麗的女人在他眼中都是骯髒的。
可他現在寧願有個朋友,哪怕只是一個狗肉朋友,能陪他說說話,喝喝酒。
他現在寧願有個女人,哪怕只是一個一點珠唇萬客嘗的青樓**女,紅袖添香、柔荑把酒,讓他酩酊一醉。
他孤零零地坐在那間潔淨得不像話的房間裡,從早坐到晚,已經整整坐了一天,姿勢都沒有變過。
除了他的思想,似乎他的一切都已死去。
袁霆雲已經在房間外面來回走了十多趟,始終沒有勇氣拉開房門,沒有人敢打擾他,沒有人敢安慰他,沒有人敢問他要不要吃點東西,甚至沒有人敢向他表達自己的關懷。因為他一直就是這麼要求別人的。
或許,只有一個人不怕他,那是一個女嬰,是他取的名字:棄奴!
棄奴高興了就咯咯地笑,不開心了就哇哇地哭,是惟一一個無視他的存在,不在乎他心情好壞的人。
因為擔心打擾他,奶媽子已經把孩子抱到了最東頭的房子裡,他現在已經聽不到那孩子的笑聲或者哭聲,這令姜公子心中很有些遺憾。
隨便有點什麼聲音,他現在都想聽聽,起碼那能意味著他還活著,絕對的安靜,已經令任何一點輕微的聲響,都令他的耳膜有種刺疼的感覺。
他敗了,一敗塗地。
可他不服,他怎麼能服?
整件事,從頭到尾都沒有那個幸運的楊帆的半點功勞,他是靠著好運氣,白撿了這場決鬥的勝利!
誰會想到薛懷義那個混賬東西由妒生恨,居然敢去焚燬“天堂”和“明堂?”
誰會想到皇帝會遷怒於那個白痴般的神棍河內老尼?
見風使舵的御史們就像皇帝豢養的一群狗,主人看著誰不順眼,它們馬上衝出去一陣狂吠!
於是,河內老尼倒了,胡人摩勒倒了,什方道人倒了……
那個瘋狗來俊臣正好分管此事,手捧《羅織經》,順著瓜蔓抄,把依附於三個神棍大發橫財的所有人抄了個乾乾淨淨。
為了儘快獲得一筆可以運作的資金,他已孤注一擲,把他最後的人力、物力、財力全都投資在了那三個人身上,如今都已隨著那三個人被來俊臣抄走了,抄得他一無所有。
他敗了,這場仗還沒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