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換句話說男女交合愈不能盡情,愈覺得為淫。”“淫”即“不稱其職”,也即濫用之意。從藝術家的眼光看:“我們所謂淫不淫就在男女間有情與無情。若有情的,不管誰對誰皆不是淫,若無情的,雖屬夫婦,也謂之淫。”張競生調侃地說,這種釋義,是周君那種“專門誤會為能事”,耽於呆蠢法、歪纏法的使人可憎的“中國式的科學家”,是完全不懂的。說到科學一層,張競生認為:“一切事物皆是生動變遷的。一切定則皆是相關的。無有一件事物永久不變,而同在一件事物中,隨了各人的聰敏智慧與時間空間及速力的關係而可變為無數的現象。所謂科學的定則為事物萬世不易的條理,應合萬人一樣的口調,皆是傻的蠢的科學家死成法的瞎說。”因此,要成為一個真的科學家,必須“以常識為基礎,以哲學為依歸,而以藝術為方法”。周建人批駁張競生“就性的事實說,當然是科學的事,便對付性的方法,完全是藝術的”為偽科學,他認為:“科學能夠學固然很好,但如果沒有機會學或學不會也不要緊,只要能夠做別方面的工作,不必說一句話一定要戴了科學的面目來說。因為不合於近代科學的科學是偽科學,偽科學比無科學更為有害,無科學不致妨害科學,而偽科學是能使科學混亂,它不能增進科學,反而要阻滯科學。”
四、“三大文妖”與性學論戰(7)
性知識的普及與提高之爭。對於性教育運動,周建人與張競生也有截然不同的態度:周建人看出了危機,張競生看出了意義;周建人側重於普及性知識,張競生著眼於普及與提高並重。由於觀察問題的角度不同,從而導致兩位性學先驅在觀念形態上的激烈交鋒。
周建人在探討性教育時提出了廣義與狹義的概念:“狹義的性知識,目的在使青年對於性器官和行為知道攝衛和節制,希望花柳病的傳染,及不負責任的性關係可以減少些。”“廣義的性教導”,則是“泛講性的真理和戀愛的意義等等”。張競生則認為:“依我意見,應分為二項工作的進行:即一方面應從通俗上著想——而一方面應從提高上努力。凡能將性的知識,普普通通地介紹給人,這是一種通俗的工作,原是最好不過的,當然為我所歡迎。但是應知此項通俗的工作,乃僅僅為一種普通常識的應用,不是除此之外便禁人不可有再進一步的研究與運動。”張競生舉例說,他的第三種水與性部呼吸的發現與研究,就是在提高上下工夫,即使“此等提高的工作完全失敗,我們尚當繼續去做,因為人類知識之所以能夠日進月增者,全靠有一班人肯冒險去做提高的工作”。可惜周建人每每對這種冒險的工作發生誤解,把“丹田呼吸”當作“可惡的道士思想”加以反對,把男女交合重靈的提倡視為女子權供男子娛樂的器具。在張競生看來,周建人甚至故意曲解張競生的原意,以混淆視聽,打擊對方。張競生說:“如說我提倡裸體,便是提倡‘可惡的野蠻風俗’;如說我提倡情人制,便是提倡‘可惡的亂交制’;如說我提倡使女子出第三種水,便是提倡‘可惡的淫水’;其他其他,尚多尚多。
你愈胡鬧,我愈有文章可做。你愈擺起科學家的架子來,我愈有打破科學家的張天師符咒。”
張競生與周建人爭論到最後,彼此已經缺乏互相信任的基礎,也就很難對性教育本身再進一步作心平氣和的探討,爭論遂告中止。
相對於周建人,初出茅廬的潘光旦對張競生的批評火力更密集,姿態更凌厲。潘光旦,1899 年8 月13 日出生於江蘇省寶山縣羅店鎮一個縉紳之家,1913 年赴清華學校求學,前後長達九年;1922年赴美國留學,1926 年回國後在上海政治大學任教,1927 年5 月1日起任《時事新報》的《學燈》副刊編輯。
潘光旦對於性問題的興趣始於十二歲時對於一本日本醫師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