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初念翻了個白眼,把兩碗抄手放到托盤裡,順手放了兩把勺子一個空碗進去,“端走吧,森巴。”
“我叫林森。”林森暴跳如雷。
沈初念聳聳肩,“我知道,吝嗇鬼·森巴。”
沃日,林森連忙端起托盤越過沈初念走了,他怕再待下去被活活氣死。
沈初念揹著小手,顛顛的跟在後面。
有宵夜吃咯,開森。
林森把飯菜端到書房門口,發現沈初念還跟著,“你想幹啥?”
“我找涼以謙。”試吃,你給我閃開。
林森狐疑的視線在她身上掃了一會兒敲敲房門端著托盤進去,“少爺,宵夜做好了。”
涼以謙從檔案中抬起頭,光是聞味道他就知道這宵夜是沈初念做的。
昨天金元顛顛的拿回來的那些滷菜,不是出自沈初念之手。
不要問他為什麼,他也說不清楚,他就是知道,涼以謙收起檔案推到一邊。
林森連忙把一碗抄手放在他面前,準備拿空碗試吃的時候,看到涼以謙揮揮手。
他帶著一臉震驚的表情,愣愣的出去。
天哪,少爺居然略去了嘗菜這道程式。
萬一中毒了咋辦,不行他得去找金元商量商量。
金元還在公司加班,他開車過去面談。
討厭的人終於走了,沈初念關上房門,大大咧咧的走過去拿起勺子舀了兩個抄手到小碗裡,吹了一會兒,舀起一個一口塞進嘴裡。
呼,呼,好燙!
不過好香啊,蝦肉q彈,有嚼勁,麵皮勁道,完美!蝦肉抄手是最鮮的沒有之一。
沈初念把另外一個抄手倒進嘴裡,忙不迭把試吃的那碗抄手端到涼以謙面前,“老闆,可以吃了。”不用擔心勺子會下毒,因為勺子是銀的。
涼以謙用的筷子,勺子,碗都是食用銀的。
有時候試吃就是例行程式而已,求個心安而已。
涼以謙拿起勺子舀了一個抄手正在吹,沈初念已經把另一碗端走,幹掉了兩個抄手,一邊吃,一邊唸叨,“這蝦真鮮,明天早上做點蝦餃肯定也不錯。”
涼以謙突然明白這段時間吃飯的時候缺點啥了,沒有沈初念在耳邊聒噪。
金元吃飯很安靜,沒有存在感。
沈初念,吃飯動靜大,還愛說話,從不受餐桌禮儀束縛,他就沒見過那麼自由的人。
涼以謙本來想小吃一口以免晚上餓,現在胃口大開,這一碗感覺不夠。
沈初念以最快的速度吃完,看到涼以謙也吃完了,一臉錯愕。
那個男人明明吃飯很慢的啊,今天怎麼這麼快?
她還想劃拉兩個抄手的念頭泡湯了,嗚嗚嗚。
沈初念晚飯吃了兩碗米飯,四盤菜,現在又吃了這麼多抄手還沒吃飽,涼以謙覺得她的胃是個無底洞,“以前為什麼那麼少?”
“我這不是為老闆節約糧食嗎,看我多懂事兒,不用給我加工資,我這個人不在意錢,每天努力工作就是為了老闆能過上好日子,我不騙你,看我真誠的小眼神!”
我倒是想多吃多佔,吃到就是賺到。
可我心有餘而力不足,胃被餓小了,得一點點恢復。
現在差不多恢復了,能好好吃飯的日子就一個字。
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