墊底,番薯還沒有煨好,李小弟一點也不著急:正好留出時間再多回味一會。
捧著番薯啃的時候,他吃著吃著就忍不住停下來,發出衷心的感慨:“感覺以前的牡蠣都白吃了,浪費啊。”
倆人吃飽喝——這次唯一的遺漏就是忘記帶水了,林蓁空間裡的水又不能拿出來,所以番薯啃到一半,倆人就收拾收拾了回家找水喝。
剛進門,就被兩雙紅眼珠子給盯住了。
林蓁不明就裡。
李小弟心知肚明,甚至還衝瞪著他們的李大弟和李三妹露出了一個無比燦爛的笑容。
是在挑釁沒錯了。
他扔下桶,拉林蓁回廳屋裡,拿兩個碗倒了米湯,隨手端起一碗給她,自己埋頭咕咚咕咚地一口氣喝了半碗,才空出口來給她解惑。
原來,先前他把還熱著的那個烤牡蠣拿回家時,李大弟和李三妹這兩個吃飽了撐著的傢伙居然正在跟張大丫使勁說他和她的壞話呢!哪還得了是不是?
所以啊,他就故意把香噴噴的牡蠣拿出來,當著他倆的臉非要親眼看著張大丫吃進嘴裡,省得她記掛著大兒子,轉身就給了那兩個沒有良心的。
如此招恨的舉動,可不讓倆人給記上了嗎?
她這純粹是被牽連的。
不過有李小弟一夫當關頂著呢,林蓁淡定得很。
李大弟兩個見沒人理會他們,不甘心地跟著進廳屋來,四個人對坐著,開始大眼瞪小眼。
林蓁主要是被李小弟拉著留下來助陣的,她慢吞吞地啃著剩下的小半個番薯,思維早就發散:反正閒著也是閒著,要不她乾脆找個藉口再上山一趟,去偷幾個野鴨蛋去?
最好是能再找到冬菇,找不到的話也可以用空間裡的來充數,這樣明天就可以用拿冬菇去圩市賣掉這個理由來說服張大丫同意她出門了。
冬菇要是按張大丫先前說的送到供銷社統一收購站去,省事是省事了,但鮮貨的價格只有四毛錢一斤,乾貨是三塊六。
要是拿去圩市,是需要多費點時間,但鮮貨能賣五毛錢,乾貨能賣到四塊五。
這中間的差價足以抵她一天的工分有餘了。
唯一的麻煩就是怎麼擺脫李小弟這個尾巴。
這小子今天下午不用回學校了,先前在山腳那裡就問過她哪裡來的冬菇,被她糊弄說是在那些腐樹墩裡找到的,正躍躍欲試地想進山大展宏圖呢。
如果不進山的話,要不她跟張大丫說一聲,下午上工去?然後晚上再跟張大丫說明天去鎮上,希望她看在她勤快的份上能答應?
感覺有些難。
她的家庭地位可不比李小弟,要是沒有個有力的理由,張大丫很難同意她一工分不掙“遊手好閒”,還是得利誘才行……
昨天拿回來的冬菇只曬了一天不夠幹,還不到賣的時候。
那還有什麼事,是需要她到鎮上去做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