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刻意逼迫自己學習,同村的女孩,十八九歲就嫁人了,她也沒那麼大的志向,非要考上大學什麼的,盡本分罷了。
再過三天,春花就十五歲了,父母在遙遠的佳木斯做生意。可能是三四年來一次吧,誰知道呢?不記得啦。每次住不到一星期就匆匆走了,家跟旅館沒啥差別,她認為。當然,如果硬要找出其中的不同,那就是他們扔給家的錢可能比賓館多幾倍。她從來不穿他們給買的衣服,儘管很好看,她也從不帶bp機,她的父母送給她後,她轉身就毫不猶豫地扔進水池裡。她父母把她丟給奶奶的時候,她才三歲。記得那時哭著喊著不讓他們走,甚至追趕著客車撕心裂肺地喊著:&rdo;媽媽回來,媽媽回來。&rdo;即使摔倒了,忍痛爬起來繼續奔跑。當她看到車窗裡的媽媽抱著弟弟很傷心地哭,立馬不追了,因為她認為媽媽還是愛她的。轉身跟著攆來的表哥蹦蹦噠噠地回家去。 &ldo;哥哥,姑姑把你扔在這裡,你還想她不?&rdo;
攥住她的手猛地一緊,又輕輕鬆弛:&ldo;媽媽只是讓姥姥暫時照看我,他們得去上班掙錢,並不是把我扔了。妹,舅舅他們也是給你們掙錢去了,不是不要你了。&rdo;&ldo;可是,他們帶走了弟弟和妹妹,卻把我落在家裡,是不是嫌我是女孩子才不讓跟著的?&rdo;
&ldo;不是,不是,那天舅舅跟姥姥說起你的時候,我在跟前呢,說你大點了,在老家放心,等弟弟妹妹大點的時候也送回來跟你作伴。&rdo;
&ldo;真的?&rdo;馬春花高興極了。&ldo;當然是真的,哥哥啥時候騙過你。&rdo;
可是表哥十歲的時候被姑媽接走了,而馬春花十六歲的時候依然是一個人在家。老師在講臺上動情地說:&ldo;我們要關心留守兒童&rdo;但是自己從一名留守兒童成長為留守少女,誰又可曾關心過我?馬春花禁不住撇了撇嘴,誰稀罕你們的濫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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