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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艷秋經範軒這麼一說,趕緊又回過頭來看著範軒的眼睛大聲嚷嚷道:&ldo;警官你的想像力也太豐富了,我只是覺得一直看著你很厭煩而已。同樣的話我要說幾遍你們才能相信。你們想到莫菲自殺就是自殺的了嗎?真不知道你們這些警察拿著老百姓的錢整天在想些什麼,幹些什麼。&rdo;

&ldo;你有沒有說謊,你自己比誰都清楚,我想老天爺在天上也是看得一清二楚。人在做,天在看,你這麼大聲也是沒有用的。&rdo;

&ldo;破不了案,就扯出什麼老天爺,你們警察辦案的能力還真是高啊!&rdo;

範軒不想再繼續和何艷秋耍嘴皮子兜圈子,正色道:&ldo;你所陳述的作案過程前後矛盾,很多都是前言不搭後語,只有白痴才會相信你所描述的作案過程。況且你也沒有殺人的動機,在兇殺案裡是一定要有作案動機的。我們警察辦案只用證據說話。莫菲根本不是你所殺,是她自己殺死了自己。我這裡有確鑿的證據,並不是憑空臆想,胡亂猜測。&rdo;

&ldo;什麼?找到了自殺的證據?&rdo;何艷秋喃喃道。

&ldo;看看這一份莫菲的驗屍報告吧,上面寫得非常清楚,你最好重點看一看我畫出來的一句。&rdo;範軒一邊說著,一邊把莫菲的報告推到了何艷秋的面前。

在檔案上,這幾個字用很粗的紅色橫線劃下來,赫然跳入眼簾:&ldo;愛滋病患者!!!!!&rdo;

&ldo;是的,這是透過莫菲的血液檢驗,發現對對hiv病毒呈陽性反應,她確實是個愛滋病患者。&rdo;範軒說著又拿出另外一個證物袋,裡邊有莫菲的日記本。&ldo;莫菲的日記本上寫著許多東西,與她是愛滋病患者的事實互為印證。在她死去的前一個月內,她寫的很多話都很莫名其妙,看上去似乎思想上有問題。當時我還想不明白,莫菲為什麼要寫這麼多莫名其妙的話,在得到莫菲的驗屍報告後,我就忽然明白了。人在自己死前總會說些常人無法理解的話。&rdo;

範軒接著往下說:&ldo;在莫菲的日記裡,還提到一個對她很重要的人,說是這個人一直在尋找她,而她雖然很想見他,卻避而不見。這個人叫周雄,兩個人在一個健身中心認識,一見鍾情。莫菲非常喜歡這個男人,還買過一塊手錶給周雄,當兩人的感情日趨成熟,周雄正想跟莫菲表白求愛時,莫菲卻意外地拒絕了他,而這件事情就發生在一個月前,應該是莫菲已經查出自己得了愛滋病之後,她不想讓自己心愛的人傷心,因此選擇了拒絕。&rdo;

何艷秋還是儘量保持著鎮靜,看完之後把那些證物都還給範軒:&ldo;我不認識什麼周雄,也不知道你說的這些事情跟我有什麼關係。&rdo;

&ldo;後面就與你有關了,你不要著急。&rdo;範軒自信滿滿地繼續往下說:&ldo;據我調查,莫菲在她七歲的時候,父母就離婚了。母親後來改嫁後,莫菲就和母親繼父一起生活,母親和繼父勉強供莫菲讀完大學。家裡的負擔非常重,母親身體也不好,患有哮喘,繼父也只是在一個和你小的公司當個普通職員上上班而已,而且加上年齡較大,隨時都有可能失去那份薪水微薄的工作。因此當莫菲工作以後,家裡所有的開支負擔基本都是由莫菲來承擔的。當得知自己得了愛滋病後,莫菲不想讓父母知道,而是想在自己離開人世後,父母的生活至少能得到保障。於是莫菲買了一份意外保險。這份保險的購買時間實在莫菲死亡前一週,受益人的名字是她母親的名字。保單上的條款很清楚:&ldo;如果莫菲在投保期間發生意外事故而傷亡的話,受益人將得到50萬元的賠償費。&rdo;為了母親得到這筆巨額的保險費,莫菲希望自己的死能死得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