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lip;&rdo;陣內緊接著說出發生此案件的市名,原來是隔壁市。&ldo;那邊不歸我們管轄。如果他住的地方離我們這裡再近一點,那就麻煩了,這案件就得換我們去處理。我最討厭這種麻煩案件,所以算很幸運,對吧?&rdo;
&ldo;說的也對。&rdo;
&ldo;武藤,你怎麼啦?沒什麼精神喔。&rdo;陣內問道。他剛才明明就像是在唸四格漫畫的臺詞,竟還是敏感地察覺到我心情不好。
&ldo;我平常就是這個樣子啊。&rdo;
陣內的呼吸急促了起來。&ldo;你是為了之前那個女孩子的事煩惱吧?小山內都告訴我嘍。&rdo;
&ldo;你聽說啦?&rdo;我嘆了口氣。
他指的是幾個月前由我負責的女高中生。她好像收了一名素不相識的中年男人五萬元,跟他發生性關係。她大概覺得這跟打工一樣,很稀鬆平常。說到這個,雖然與這案件無關,但我實在不太能接受用&ldo;援助交際&rdo;一詞來稱呼這樣的收受行為。這樣的說法會讓人分不清楚這個行為當中的哪一部分稱為&ldo;援助&rdo;、哪一部分又叫做&ldo;交際&rdo;,我覺得直接用&ldo;打工性行為&rdo;或&ldo;商業性交&rdo;之類的說法,還比較淺顯易懂一些。
由於那名女高中生可能有吸毒,所以先被送進了鑑別所,然後再轉交給我處理。(註:鑑別所,全名為少年鑑別所,在審判前先短期拘留少年犯,並進行身體檢查與心理學方面之調查的機構,類似我國的少年觀護所,但少年觀護所還具有輔導與短期教育的責任。)
我見到她後覺得其實她是個蠻乖巧的女孩子。蠻乖巧的,看起來。&ldo;我真的很笨,我好後悔。&rdo;她咬著嘴唇的懺悔模樣打動了我。&ldo;我很喜歡一個同學,但是我提不起勇氣向他表白。&rdo;看到她紅著臉講這些話,我很認真地覺得一定要設法挽救她。
所以我在報告書上寫著&ldo;只需要保護管束即可&rdo;。也就是她的罪尚不需要送到少年院去。我認為讓她的人生重新來過,讓她有機會跟同學談談戀愛,這樣對她而言才是最幸福、正確的出發點,法庭也認同我的看法。(註:少年院,少年犯經審判後,情節較重大者便移送至少年院收容與教育,短則兩、三個月,長則兩年。類似我國的少年矯正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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