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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葉浩倫不準備再試探雷貝殼是否是夜光明王。案子按正常查,找到雷貝殼頭上自不必問。找不到,問了白鬧心。

雷貝殼在葉隊長吃過飯告辭後思索是否再行使一次正義徹底轉移視線,隨後又放棄。一切隨緣,事到臨頭不推,沒事老實享福,若像超人般二十四小時隨時出勤,除非腦袋被門擠了。

說起來,許久未見小魔女,距第一次已過八天,該休養好了。都是任志輝害得,晚上沒有一點空閒時間。算算日子,倒不用太著急,高中還有一個多月放暑假,大概能有近兩個月的自由生活。

想到這,雷貝殼又有點擔心自個。身體雖向來極壯,但畢竟三十過半,不知道能不能撐得住夜夜笙歌。以小魔女的性格,絕對敢夜夜索取。她一個小姑娘家家的,再折騰也不累。只希望那次奇遇的效果更好些,不至於用上大廚的本事。

晚上,英大律師的電話姍姍來遲。電話接通,劈頭就問是否知道何景豪被閹殺的訊息。雷貝殼只說聽來愛家店吃飯的葉浩倫提了一句,轉而問這事對任志輝案的影響。

案子極可能會被髮回中院重審,影響有好有壞。好的方面是震懾徇私的法官,或許能令他們秉公而斷。壞的方面是何家的反應。兒子慘死,定不會罷休。在找不到兇手的情況下,極有可能遷怒任志輝,甚至懷疑兇手是任志輝的同夥都很正常。

後續看似很麻煩,但在雷貝殼的後招裡只是一個選擇題,就看任志輝如何選。當初走正常程式,最期待的結果是被判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且又擁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據。這樣休息幾年,出來重獲新生。

眼下法律不給力,只能退而求此次。雷貝殼做出決定,約英大律師第二天一起去探視任志輝。

在會見室裡,英麗告知何景豪的死訊,並做分析。

任志輝的心思完全離開案情,聽不進一句話。他沒有一絲懷疑,絕對相信是雷貝殼所為。只沒想到雷貝殼如此守諾,效率這麼高,激動之情溢於言表。

英麗見此說不下去。這是她代理的最鬱悶的案子,不是判決不合理,而是當事人和委託者都不在乎法院的判決。若非此單是免費奉送,絕對要退錢走人。

雷貝殼也不廢話,直接問任志輝道:“你喜歡本來的名字,還是新的?”

話很隱晦,要讓人猜。沒辦法,會見室有警方的監控,不能亂說話。不過不需要解釋,若是一類人,自能領悟。任志輝明白是問他是想繼續用現在的身份打官司,還是隱姓埋名,做另一個人。他沒有先回答,而是問道:“那一個能讓你更省事。”

對方上道。雷貝殼滿意地答道:“後者。”前者要繼續打官司,而打官司是最麻煩的事,否則律師不會讓人聞之色變,而且對方是權勢家族,只會更麻煩。

任志輝沒有任何猶豫,立刻道:“那我喜歡後者。”對他來說,小妹的大仇已報,不必再給連長的恩師惹麻煩。

雷貝殼道:“注意安全,等著換地方。”

“裡面待著可不容易,”任志輝感嘆一句,轉而對英麗道:“我想放棄上訴,可以嗎?”

英麗正研究兩人奇怪的對話,詫異地問道:“為什麼?”

“仇人死了,雖不知道是誰幹的,但那是我想做的,判無期也不算冤。”任志輝說的冠冕堂皇,但傻子才信。

英麗不傻,卻猜不出道道。

雷貝殼暗中點頭,道:“也好,當斷則斷,速戰速決。沒白受訓練。”刑期長短既不重要,自然越快逃離越好,此決斷很聰明。

任志輝道:“已經添了夠多麻煩,不能再勞煩了。”

“做事要有始有終,誰讓我攤上了。”雷貝殼道:“既然放棄上訴,很快會執行判決,囚車上小心點。”

任志輝輕鬆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