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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18 身份證還在他錢包裡! 於19:16:45留言

……

臥槽好虐,我被LZ這種輕描淡寫的文風給虐到了QAQ

№19 路人甲於19:28:37留言

想起我的初戀了……老孃我當時苦修幾百年就是為了能在蟠桃會上坐得離他近一點兒……

雖然知道LZ你們現在已經結婚了,可是還是覺得好心塞啊QAQ

№20 路人甲於20:23:08留言

只有我注意到……LZ因為他物件變成了基|佬嗎?

№21 路人甲於20:30:36留言

LS你肯定不是一個……人?

№22 路人甲於20:39:08留言

愛他,連愛的性別都變成他。

№23 路人甲於20:47:59留言

臥槽LS……

對不起LZ我笑了……我把手裡的金丹都笑灑了。

№24 路人甲於20:56:09留言

圍觀LS活體土豪。

LS你的金丹還需要其他的容器嗎?(妖嬈地扭動了一下身體

№25 路人甲於21:01:07留言

LZ快更啊!!你比隔壁6子那篇的鬼白文要寫得好!!

她還在那裡磨嘰灌水我就蹲你的坑了!!

№26 路人甲於21:17:15留言

活捉ls鬼白黨

話說lz說話炸毛的樣子和白澤有種微妙的相似啊也是個醫生呢

雖然鬼白天天都在向我們撒糖就是了。

……昨天還被發現一起在八寒地獄看雪……簡直就是虐狗……

№27 路人甲於21:48:39留言

這樓簡直歪得不忍直視……

LZ看著我!!

LET ME TELL YOU!!

你可以掛失然後補辦身份證的!但是離婚必須要兩人同時到場!或者你去告他婚內家庭暴力也是可以的!

順便說一句在三界之內打離婚官司的話最厲害的其實是鬼燈大人=w=

他曾經在法庭上把一個渣男給罵哭了

№28 路人甲於21:55:31留言

剛才去給一個病人開方子去了。

繼續說,我本來都準備放棄了,結果那傢伙突然表現出來了“我其實也喜歡你啊!”的資訊——我當時有些懵,當然也高興就是了,於是我們倆就在一起了。

我比較安定不下來,也覺得沒什麼結婚的必要,但是他非得要去結婚——結就結唄反正又不是離不了,當時我就和他說好了就算要離婚也是和平分手來著。

他那個傢伙……簡直恨不得把我栓在身邊,我們工作的地方離得特別遠,他還找我和他一起去吃飯。沒收了我的工資卡,這也不準那也不準,連我出去和姑娘喝個酒他都要唧唧歪歪,和前男友交流一下養寵物心得他也要唧唧歪歪……

真是煩死了。

№29 身份證還在他錢包裡! 於21:56:26留言

……看完了之後心情有些微妙呢。

№30 路人甲於22:13:53留言

30哥我也是……總覺得LZ有些渣。

№31 路人甲於23:05:29留言

LZ的物件控制慾也蠻強的。

№32 路人甲於23:08:53留言

LZ你告訴我……和姑娘喝酒、和前男友聊天這種事情難道不應該儘量避免掉嗎?

你這麼坦蕩蕩的“我真的只是在喝酒聊天”的態度是怎麼回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