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榕易的母親方芩是商場上的女強人,一直把生意看作是自己人生中最重要的事,結婚生子也都是父母一手包辦的。生下樑榕易之後更是把他交給自己父母親撫養,而自己和梁新的婚姻也從未去經營。等到她把梁氏集團做大做好的時候,自己已經是個得了胃癌的將死之人。
人之將死,最貪戀的又是情感和撫慰。她開始要求父母和老公孩子日日呆在醫院裡陪她等死。梁新倒是沒說什麼,一日三餐做好伺候著她。梁榕易就不一樣了,他不願意,一是醫院的消毒水味真的難聞,二是他不能理解。不能理解平日裡喜歡笑的外公外婆天天以淚洗面,也不理解一個月見一次的父母親開始管自己這樣那樣的,還有學習。
俗話說以小見大,那時候的大人們就開始將他定位成一個沒心沒肺沒有感情的小孩。外公外婆因此被方芩責怪家庭教育的失敗,她把梁榕易的一切她認為反常的行為都歸咎於老人的溺愛和傳達不正確的思想觀。而後,二老心灰意冷但仍忍氣吞聲到方芩咽氣下葬,然後就甩手到處去旅遊,連帶著公司的事情都交給梁新打理。那年梁榕易十五歲,被迫接受了方芩死後的一系列條約。
方芩臨死之前做的事情很多,梁榕易記不全也懶得去記,唯有「財產繼承條例」這一條他不得不去記住。因為這一條涉及到他後半生能否繼續衣食無憂奢侈生活,當然最重要的是他決不允許梁新和那個女人以及他們的孩子分到這筆錢的一分一毫。這才是他艱苦奮鬥在第一線的原因,財不財產的要不要也無所謂,但是決不允許別人拿到是他最後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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