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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被燙得好過癮。這輩子難得有機會這麼自討苦吃,居然感到好新奇,不知道是什麼心態。

“很好吃的樣子。”一個帶笑男音打她身後傳來,說著中文,走進她獨享的這片騰騰白霧中。“請給我一個。”他對老闆說道。

她抬頭看了他側面一眼,然後帶著些許疑惑很快的半轉身看向路的另一邊,看著本來他待著的地方,發現那個體面的中年男子不見了,亮晶晶的名貴轎車也不見了。那麼,王子為什麼還在?

嘴裡享受著好吃的肉包子,嚼嚼復嚼嚼,沒空問他話,默默看著他,彷彿正在看一幅賞心悅目的畫,而他也真的像幅畫,一個多麼好看的男人。

波上頓的三月初,空氣裡還挾著冷意,或許已無須穿著大雪衣在街上晃,但風衣哪、毛衣之類的,還是華人在這裡生存的不可或缺之配備。而他把簡單的小羊皮風衣與高領毛衣穿得多麼有味道呀,連她這個向來不會注意別人穿著的人都忍不住一再對他上下打量,被他的品味所吸引。

他身上只有米白色與淺駝色的搭配,極之簡單的色調,卻不會讓他顯得貧乏單調,看起來好乾淨清爽好溫暖,整個人溫雅俊朗得不得了。再配上他臉上和煦的笑,讓乍看到他的人,會以為看到春天。如果沒發現他眼中淡淡的距離感的話,大概從此就在他身上定下“溫文有禮貴公子”的印象,不會變了。

她看著他學她當街大口咬肉包子吃將起來,差點沒把眼睛瞪凸出來。他他他,居然真的做了!她猜這個王子這輩子從沒這樣隨興過。

他也一直在看她,不介意她的面無表情,正等著她的反應,終於見到她明淨可愛的少女臉蛋浮現錯愕,圓圓的眼睛瞪得好大好大,此時一點也不像個天才,只是個單純的少女。

好可愛。所以他笑了,很真心的。

“你為什麼笑?”好不容易吞下嘴裡的食物,她問。

他沒回答,付了兩人的包子錢,有禮的詢問她:

“一起走?”

“走去哪?”雖然還沒決定下一個目的地是哪裡,但她認為跟他肯定很不順路,不大適合一起走。

“你想去哪?”

她把手上最後那大半塊包子全塞進嘴裡,在他面前把一張俏臉鼓得變形,像在等著他退避三舍的瞠目,但沒得到,直到滿口的食物吞下肚後,她才有些不情願地道:

“我要去公園。”舉起左手往後指,馬上決定了自己接下來要往哪兒去。“然後我打算以公園為起點,走‘自由蹤跡'。我要去看新州議會大廈、皇家教堂、富蘭克林像……把十六個景點都走完,然後到昆西市場吃各種小吃。”如果當真把四點八公里長的Freedom Trail都走遍,那今年的該有運動量就在今天全做完啦。她把目光放在王子那雙被淺駝色直筒休閒長褲所包覆的長腿上,想著這樣一雙好看的長腿,出身尊貴,是否曾經被長時間的健行勞累過?

“看來你今天打算當一個波士頓的觀光客。”

“是呀。所以拜拜。”也就無須問他是否還堅持要同行,小姐她蘭心蕙質,偶爾也善解人意,所以就識趣的不問了。

轉身要走,也向前走了三四步,但也就只有那三四步了,一隻手掌向她探來,輕而堅定的抓住她正在揮別的手。

好錯愕的回頭,不敢置信他會這樣做。她先看向自己被抓住的手掌,再度確認是否為幻覺?不是。那……為什麼?

目光直直望進他那一雙看起來特別漆黑的眸子裡,心跳得有點快,不知道生來得天獨厚擁有深邃眼神的人,會妨礙別人的心臟健康到這種難以想象的地步。怦怦!怦怦怦——心臟被當成一隻鼓,不知是誰在亂打一通,讓她連呼吸都開始覺得困難。她不喜歡這種感覺,很不喜歡。

“一起走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