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混混一下激動起來,“你搶錢嗎?一次藥居然要二十五兩!!”
沈若曦淡定地反問,“你大哥的命不值二十五兩嗎?”
小混混張了張嘴,“你……,可是二十五兩也太貴了!”
沈若曦把藥瓶拿了回來,沒什麼耐心道,“我這人沒什麼耐心,就說這病你治不治吧?”
“治,把錢拿給她。”債主指了指小混混,他這病都沒得治了,人家給他治好,多收一些錢也是應該的。
小混混不情不願地把錢給了沈若曦,“你要是沒把我大哥的病治好,我們一定不會放過你。”
沈若曦無視小混混,對債主說道,“酒色就別沾了,不然你這身體神仙都救不了。”
“知道了。”債主誰的話都可以不聽,但是大夫的卻不敢不聽,不然命都沒有了,還怎麼拽?
拿了藥,收了錢,債主就被小混混們扶著離開了。
這一幕引起了沈婉霓的強烈嫉妒,治一次病,沈若曦竟然賺了二十五兩銀子,她辛辛苦苦一天才賺幾錢銀子,她憑什麼!
越想越嫉妒,沈婉霓把碗都砸了。
“嘭”地一聲,吸引了沈若曦的注意力,她扭頭看去,看了一會兒,沒什麼動靜,她回了屋子。
坐到床邊,她閉上眼睛看好感系統,她想兌換一件好看的漢服。
一來她喜歡,二來明日考試,也需要穿得得體一些。
她此時只有二十好感值,兌換的漢服都很一般,但是比她身上穿得好多了,挑選了一番,她選擇了一件藕荷色的漢服,簡約好看,適合考場那樣的場合。
用所有好感值兌換了這件漢服。
沈若曦把漢服換上試了試,長度和大小都剛好合適,“很好看。”
除了衣服,還得有一雙搭配的鞋子。
她腳上的鞋子已經又破又舊,也應該換一換了。
想了想,沈若曦把衣服換回來,然後拿上三十兩銀子,去了縣城。
徑直來到賣鞋子的店鋪,她給家人一人選了一雙,後面又給爺爺奶奶各買了一雙,東西很便宜,九個人的鞋子,八錢銀子。
然後來到賣布料的店鋪,衣服她不知道他們穿多大的,買布料回家自己做。
村裡人的衣服顏色都是那種樸素耐髒耐磨的,於是她選擇了棉布做裡衣的材料,外衣的布料就選擇加了麻的耐磨布料,買下所有布料花了二兩銀子,一大堆,好幾種顏色,拿回家他們自己挑選。
布莊的掌櫃見沈若曦買的多,主動提出幫她送貨,有了貨車,在路過糧食鋪的時候,她又買了五十斤精米,五十斤麵粉,一起拿回了家。
三十兩銀子,回家的時候只有二十五兩多了。
這偌大的陣仗看呆了村裡人——
“買這麼多東西,沈若曦發財了嗎?”
“這得花不少銀子吧?”
“肯定是剛才她給債主看病賺了錢,真是太有錢了,買這麼多東西。”
沈若曦將夥計把東西運到她家的門口,然後搬回了家裡。
徐青蘭等人在地裡種玉米,聽著大家的議論聲,趕緊跑回來家,看到大車東西,眼睛裡充滿了難以置信。
沈若晗上前幫著搬東西,“二姐,你……”
沈若曦笑嘻嘻道,“剛才那債主來找我看病,我敲了一下竹槓,不然也沒錢買。”
大家的驚訝變成了佩服,敲債主的竹槓,可不是人人都敢的。
把東西一一搬回家,沈若曦把夥計送出大門,然後返回堂屋,“嫂子,你會做衣服,這事兒就拜託你了。”
徐青蘭看著這麼多東西,也是高興,爽快地答應下來,“可以,我來給大家做衣服。”
沈若曦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