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燈 巨大 直達底部
親,雙擊螢幕即可自動滾動
第98頁

愛自己吧,因為世上的一切,都是以個人利害為本』。簡而言之,最重要的是自己的幸福。而這繞過來繞過去,終歸會成為每個人的幸福。我從來沒有去考慮過別人的幸福或麻煩,只覺得這話理所當然,你怎麼想?」

王子沒有回答,而是提出他一貫的疑問:「為什麼不可以殺人?如果有人這麼問你,你會怎麼回答?」

蜜柑沒怎麼煩惱的樣子:「杜斯妥也夫斯基在《群魔》裡說過,『犯罪行為不僅並非精神錯亂,根本就是健全的常識,不,近乎義務,至少是高潔的抗議行動。既然一個具備知性的殺人犯需要金錢,要他怎麼不去犯下殺人罪!』人會犯罪並非異常。是極為自然的事。我也有同感。」

從小說煞有介事地引用,算得上是對問題的回答嗎?王子無法信服。而他儘管同意「犯罪是常識」這句話,「高潔的抗議行動」這樣的形容卻只讓他感覺到近似自戀的膚淺品味,仍然失望不已。

那也不過是感情式的、不負責任的意見,只是唱高調罷了。我想知道的是關於「禁止殺人」的冷靜意見‐‐他想。

另一方面,他也想起剛才經過仙台站時打電話來的人。是為了加害木村的兒子,在醫院附近待命的人。「我已經在醫院裡了。我扮成醫護人員的樣子。你差不多已經到仙台了吧?沒接到你的聯絡電話,我繼續待命就行了嗎?」他確認說。甚至有種迫不及待「我還不能動手嗎?」的樣子。

「你還什麼都不用做。」王子回答。「不過還是照著規矩來。如果電話響了十聲我都沒接,你就可以行動。」「這樣啊,我懂了。」那個回答帶有些許興奮的男子,完全是隻愛自己的人,只要是為了錢,他或許覺得即使殺害年幼的他人也無所謂。他大概是這麼告訴自己的:「這不是什麼危險的工作,只是讓那臺連線小孩身上的醫療機器動作變得不穩定些罷了。」人們總是滿腦子忙著將自我正當化。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為您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