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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徐行長經常陪沈母去法院打聽情況,遞一些材料。根據徐行長的說法情況不容樂觀。沈自強想不通,他與李天龍無冤無仇,合作相安無事,李天龍為什麼要在這個時候告他?而且,合同上明明說的好好的,工程款年底結清。礙於身體原因,沈自強無法找李天龍當面問個清楚。沈母對生意上的事更是雲裡霧裡,無從插手。

這天,沈母回家收拾一些日用,準備帶到醫院。她前腳進門,後腳有兩個自稱法院的人跟來。沈母一看兩人穿著制服,肅然起敬,趕忙迎進屋。

“你好,我們是縣高階縣高階人民法院的,這次來是瞭解一下關於你們家案子的情況。”其中一人呢開門見山。

“哦,好的,你們儘管問,我們家老沈在醫院,可以帶你們去那裡。”沈母給兩人倒完茶,坐到對面。

另一人插話道:“不著急,我們過會兒去。”

“是這樣的,李天龍你知道吧?他告你們拖欠工程款,你們給法院送的檔案,有你們訂立的合同影印件,我們這次來是要看原件,影印件沒什麼法律效力,明白吧?”

沈母喜出望外,自從接到法院傳票,她來回奔波數趟,遞上去不少材料,均不見回應,沒想到這次法院會派人親自登門。她不住點頭,道:“好的,你們稍等,我折舊給你們拿去。”來人相互對視一眼,眼神裡露出一絲不易察覺的異樣。

沈母起身走向臥室,出來時手裡拿著一封檔案袋。來人接過,仔細檢視裡面的內容,確信是合同原件,很高興。他們提出需要拿著合同去醫院找沈自強面談,沈母很樂意帶他們過去,她認為有合同在,法院會給一個公道。

來人拿著合同先出門,沈母收拾東西隨後。她關上門回頭,發現兩人已經下樓梯,著急跟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