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找時間,私下跟她開誠佈公地談一次,說:“孩子,千萬別吃老牛,老牛的肉,咬著不舒坦,咯牙!而且,我雖然外表看著還好,但該下垂的也在下垂了,實在比不得那些十六七歲的小妹妹鮮嫩。娃啊,奉勸一句,苦海無涯回頭是岸。”
要不然,就擺出一副凜然不可侵犯的樣子直接把他給趕走?
這件事,越想我越憋屈。
倒不是覺得小乞丐對我不尊重而生氣,主要是,誰是被強,誰是被吃,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在地上蹲了半天,屁股絲絲都坐得涼冰冰的。
一股怒火慢慢地沿著我的脊椎往上移動。
這傳到江湖上,我的臉要往哪裡擱啊?
於是乎,我倏地站起身,來到廚房,取下那專門用來敲小乞丐後腦勺的平底鍋,又衝到喬幫主的家裡,把門一踹,飛奔進去,準備劈頭蓋臉對小乞丐進行一番慘無人道的擊打。
可惜的是,屋子裡沒人。
小乞丐,還有他那把非常寶貴的小提琴,都消失了。
小乞丐,離家了。
我站在空蕩蕩的屋子裡,好半天,才回過神來。
於是乎,又一股佩服之情油然而生。
做流氓第二高的境界,就是吃了趕緊跑路。
小乞丐,果然不愧是道上混過的,有前途。
原本以為,小乞丐跑了幾天,會自動回來。
但是我估計錯誤,那天之後,小乞丐再也沒有露面。
我也曾和喬幫主四下尋找,但是每次都是無功而返。
在最後一次的尋找中,喬幫主用那種看犯人的目光看著我,頗有深意地說道:“有些事情,想想就行了,真的做了,可是犯法的。”
“什麼意思?”我問。
喬幫主慢悠悠地說道:“我回家時,發現浴室中有水,洗浴用品也是動過的,再加上床上一片凌亂,所以,你對他做過什麼,應該不用我明說了吧。”
我憋屈啊。
敢情喬幫主認為是我趁著他不在,獸性大發,衝到了他的屋子中,把正在洗澡的小乞丐給強了,之後小乞丐想不通,憤而出走,也是有的。
不過,事情開始時確實是這樣的,但到了後來,發生了轉折,差點被強的是我。
但是,估計喬幫主是死也不會相信我這個曾經扒下他褲子,看著他半裸屁股流口水的女人會反被吃。
所以說,平時的形象還是很重要的。
“我查過戶籍資料,雖然確實有叫易歌雲的人,但都不是他。”喬幫主分析:“估計是用的假名。”
這孩子,白吃了我的豆腐後不禁馬上跑路,而且還留下個假名字。
我真是造孽喲。
我眼角灑下幾滴熱淚,剛想撕下電線杆杆上的紙來擦擦眼淚,卻發現那是黑道通緝令。
一大一小的綠豆眼,如磨盤一樣大的臉,成龍式的鼻子,厚厚的佔據了二分之一個臉盤的香腸嘴,還有滿臉的爛瘡不就是紋身混混給雲易風畫的我嗎?
上面寫著,抓住此女,必有重謝。
最最下面,還有個ps:此女擅放毒氣,抓捕時,千萬閉氣。
我望望蔚藍的天空,往往電線杆上站著打瞌睡的小鳥,望望喬幫主的翹屁股。
沒看見,我什麼都沒看見。
雖然小乞丐和我非親非故,但再怎麼說,大家也相處了半年多,他這麼一走,我的心裡很不是滋味。
於是乎,上班時,我鬱郁。
於是乎,吃飯時,我鬱郁。
於是乎,看望童遙同學時,我鬱郁。
此刻,童遙同學躺在病床上,端著我熬的雞湯,慢慢地喝著。
邊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