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雖讀過書,不過就是些初級階段的文學常識罷了,不可能涉及到調查案件這一方面,且普通百姓對於足跡可識別身份之事瞭解得並不多,像本案這樣能做到將自己所有足印一個不落地全部抹去的情況少之又少,可見行兇之人應是個有著相當豐富的查案經驗或知識的人。方才聽靈歌說趙初一曾在家鄉做過捕快,那麼這件案子至此才算真正地清楚了:死的那一個不是趙初一,而是如假包換的徐呈,殺人的那一個並非徐呈,而是故佈疑陣將官府引入歧途的趙初一!”
果然,季燕然的一席話印證了我之前的想法,那個趙初一不愧曾是一名優秀的捕快,他竟然會使用逆向思維來迷惑官府,算得上是一個相當有水平的對手!
趙初一在本案中最出彩之處便是毀了徐呈的那張臉——這麼說雖然有點不大合適,但只就事而言確乎如此。他將徐呈的臉毀掉,倘若官府的人腦子轉不過彎來,直接將歡喜兒當了殺人兇手,將徐呈臉被毀當做是歡喜兒為洩私憤而為之並最終將他定罪,那麼對趙初一來說這是最好的結果,說不定待歡喜兒被問斬之後他還可以回來嶽府繼續做他的守門人。
而若官府之人並不糊塗,甚至看上去還相當理智冷靜如步九霄這樣的,能夠看出屍體上的“破綻”,且對周圍人群經過一番嚴密地詢問調查,便一定會懷疑到死者的身份上來。按照人們的慣性思維,在確定了歡喜兒並非兇手的情況下,通常會認為死者的臉被毀是為了掩蓋其真正的身份,而掩蓋身份的目的又是為了使官府無從查證死者的真身與他身上的腰牌是否屬同一個人,這麼做無非只能證明一點,那就是徐呈沒有死,徐呈就是真兇。
趙初一正是利用了人們的慣性思維,故意讓調查本案之人認為他“徐呈”是在欲蓋彌彰,只有這樣才能將官府的思路徹底地引向那個實際上已經不存在了的徐呈的身上。
步九霄這一回是吃了太過相信眼睛所看到的東西的虧了,所以他的思路一直在被趙初一佈下的逆思維騙局牽著走,徹徹底底地落了下風。而我若不是湊巧聽到了那兩個下人議論趙初一過去的那點子爛事,只怕也會和步九霄一樣被趙初一騙得團團轉,反而是季燕然,到底……到底經驗豐富一點點,思路寬闊一點點,頭腦靈活一點點,被他抓住了腳印上的破綻,趙初一隻怕萬不曾想到,自己沒有留下任何的線索卻反而成了最大的線索,弄巧成拙。
後來至案件勘破才知道,原來趙初一是因賭債欠得太多,天天被賭坊打手守在家門口等著要債逼得急了,偶然同徐呈喝酒時聽他說起曾找歡喜兒借過十兩銀之事,那十兩銀徐呈成親之時並未用盡,後來又攢了一陣重新攢夠了十兩,卻又不想還給歡喜兒,因而一直在家裡擱著,趙初一遂起了歹心,想要將那十兩銀想法子搞到手將賭債還了。正趕著歡喜兒和徐呈因這銀子的事打了一架,趙初一便計上心來,藉由此事幹下了殺人嫁禍瞞天過海的一樁血案。先是偷了歡喜兒日常練字的字帖,模仿他的筆跡分別寫了兩張一模一樣的字條悄悄給了他與徐呈二人,將二人於醜時前後分開來約至空屋,殺掉徐呈並取回給徐呈的那張字條,就此嫁禍給歡喜兒,隨後連夜逃出府去,潛入徐呈家偷走那十兩銀,因想想自己怎麼也不能再待在太平城了,索性連賭債也不去還,徑直逃出城去。
最後在季燕然的委婉點撥下,步九霄恍然發覺自己推理錯了方向,於是修書發往與太平城臨近的幾座城的府衙,要求協助捉拿案犯,數日後於一家賭坊內將正賭得起勁兒的趙初一捉拿歸案,定罪正法。——此皆系後話。
且說現在,案件既已水落石出,繼續留在空屋已是無用,我瞟了季燕然一眼,輕聲地道:“燕然哥哥早些回房歇息罷,靈歌去將長樂叫來……”
季燕然輕輕擺手,笑道:“不必,為兄自己回房便好。靈歌莫非還不肯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