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佳俊,我需要你提供蘇玲的情況。你與蘇玲的關係,應當不能讓她死不瞑目吧。”田詩說道。 “田律師,既然蘇玲已經被害了,那麼你是誰的辯護律師?有些事情,我該配合一定會配合的。不過我要知道事情的經過,畢竟這事關係到一條人命。”劉佳俊說道。 “我是蘇玲案件被告人鄭方的辯護律師。這個案件,我們幾經調查覺得蘇玲的死還是有疑點的。所以,我們透過各個線索找到了你。” “找到我是什麼意思,你們不會懷疑是我把蘇玲殺了吧。”劉佳俊說道。 “我們只是想讓你幫助提供線索。”田詩說道。劉佳俊殺害蘇玲的可能性並不是沒有。根據瞭解的情況,劉佳俊曾經當過廚師,刀功也是有的。 “我可以幫助你們。不只是為了讓你們幫助我,更主要的是我也想把事情查清楚。不管我在你的眼裡是一個什麼樣的人,我對與我交往的每一個女人都是真心的。包括蘇玲。” “你能提供一下關於蘇玲的具體線索嗎。” “可以。其實我與蘇玲的交往,一直是處於地下狀態。我原來的交往物件是站前旅社的服務員孫麗娜。蘇玲其實對我來說並不合適。她的年齡大了些,家庭觀念太強,條件一般。”說著劉佳俊偷偷看了看田詩。 這個男人對女人的察言觀色,已經成為一種本能,一種習慣。他在與女人對話時,總是根據對方的反應來改變敘事的方式或方向。要不是已經瞭解了劉佳俊是一個什麼樣的人,田詩可能還真會被眼前的這個傢伙所欺騙。 不過因為知道劉佳俊的本事,田詩也一直在觀察著對面這個男人。劉佳俊的小動作當然沒有逃過田詩的眼睛。也許劉佳俊本人沒有意識到,如果說玩弄心思,律師可是行家。 “蘇玲雖然不適合我,我不是說她不好,但我有更好的選擇。蘇玲是一個單身女人,而且已經單身很多年了。這樣的女人更好下手。我不是什麼君子,我追求她並沒有費多大勁。” “只是我沒有想到的是,蘇玲在與我結婚,態度還非常堅決。這讓我很頭痛。我是不可能跟她結婚的。我曾經試圖擺脫她,不過沒有成功。她掌握了我一些交往物件。如果不與她結婚,她就會把我的事情全都捅給這些交往物件。”劉佳俊搖了搖頭。 “然後呢,你一定不可能就這樣坐以待斃,是嗎。”田詩問道。她意識到當蘇玲對劉佳俊產生威脅後,會產生一定危險。劉佳俊有足夠的動機除掉蘇玲,保守自己的秘密。 “我知道你的意思。殺人這種事,我是不會做的。”劉佳俊似乎看透了田詩的想法,連連苦笑解釋道。 “不能讓她破壞我的事情,還不想傷害她。這的確讓我費了一番腦筋。最後,我想到一個辦法。我告訴她,要結婚也要到外地結婚,避開孫麗娜。畢竟我們兩個人偷偷交往,已經算是對不起她了。要是再公開在她生活圈子裡結婚,那不是進一步的傷害!” 劉佳俊的說法,其實是很合理的。挖閨蜜的牆角,其實是一件讓人非常內疚的事情。真讓蘇玲直接面對孫麗娜,確實也有一些難為情。劉佳俊的提議,也算是緩解了蘇玲的尷尬。 離開東陽市,到一個陌生的地方重新開始,這不得不說是一個逃離困境的好辦法。 “蘇玲答應了?” “答應了。” 雙方一陣沉默。蘇玲在現在沒有訊息,而劉佳俊帶蘇玲離開,二者有什麼關係呢? 2002年8月19日,正是盛夏,東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公開審理鄭家村碎屍殺人案。這個訊息很早就已經傳開了。在東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門口,一早就聚集來聽審的人。鄭家人也都趕到了。因為他們是被告人的親屬,被安排到了前排聽審。在開庭前法警隊長專門來到親屬所在的座位,講解了法庭的規則。其實這也是在變相警告家屬不要違反庭審紀律。歷來刑事審判中,往往會出現被告人家屬情緒激動擾亂庭審秩序的事情。 如果要是平時的案件也就罷了,今天的案件可是要有領導聽審的。各界代表也有不少出席的,可以說今天的庭審場面,一定方面反映了法院的工作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