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可以透過奮鬥去改變自己的命運,卻改變不了自己的家庭出身。也許從自己這一代可以發生一些改變,這些改變註定只是後人會獲取效果。自己卻是無可選擇。
汪國生自己已經非常努力了,但仍然要受到出身的影響,不得不失去自己心愛的女孩。就在汪國生以為雙方已經不可能再交集之時,女孩又一次找上了他。
“我懷孕了。”一句話,讓汪國生頓時有種峰迴路轉的意思。那個年代,未婚先孕可是一件大事。別的不說,這個女孩想要嫁入高幹家庭的事情,基本上就算結束了。
“我會負責。”汪國生的意思很明白,他會迎娶女生,讓這件事情平息。
“我不會跟你結婚的。實話告訴你吧,那邊已經給我哥哥安排工作了。你也知道,我哥哥已經快三十了,還沒有結婚。沒有正式工作,誰也不願意跟他。現在工作有了,也有人介紹物件了。我是不可能回頭的。”女生說。
“你只是想著他們,你想沒想過自己。你的幸福怎麼辦。你嫁給的那個人,他是有毛病的。將來要是瞎了,你怎麼辦。你不是拿你自己的終生幸福開玩笑嗎?”汪國生有些激動。這四年下來,雙方的感情已經非常深了。怎麼可能說斷就斷,眼看著女孩走上一條不幸福的道路,他能不心痛嗎!
“國生,你說的不過。我們家孩子多,條件也不好。哥哥很早就承擔起了家庭重擔。如果沒有他,我連大學都上不了。更別說認識你了。如果說哥哥為家庭做出犧牲,為什麼我不能。”女生看向汪國生。
“那……,你也可以用別的方式呀。”汪國生說道。
“別的方式?你說還有什麼方式?”女生問道。
“我……”汪國生也想不到有什麼其他辦法。其實汪國生也知道,如果那個高幹同學沒有出現,女孩還是會嫁給他的。因為沒有更好的選擇。
但是現在情況不一樣了,高幹家庭能夠給女生家庭的幫助太大了。這不怪女方家人,換位思考,要是事情轉到自己身上,也說不定會做出什麼決定。你不能說這是自私的選擇,畢竟這種選擇也往往是當事方無奈之下做出的。
“打掉這個孩子吧。”汪國生嘆了口氣。
“打不掉了。”
“為什麼?”
“我有先天性的心臟病,是不能做流產手術。”
“那怎麼辦。”汪國生也是沒有辦法。
“反正這事你要想辦法。否則我就告你強姦。”女生說道。
“這……”汪國生並不因為女生的威脅而怨恨。一個是因為的確女生肚子裡的孩子是自己,自己本應該承擔責任。而且從心裡講,他也不願意自己的骨肉被打掉。這畢竟是兩個人感情的見證。
另一方面,在九十年代,即使是社會已經開放,人們的觀念仍然非常封建。如果一個女孩未婚先孕的話,社會輿論的壓力可能會導致當事人最後走上絕路。這種事情,在社會上並不少見。很多女生被拋棄後,懷有身孕,又無法處理,最後走上絕路。汪國生當然不想見到這種事情發生。
正是以上兩個原因,汪國生不可能對這件事坐視不管。只是以他的能力,處理這些事情還是有些難度的。沒有辦法,汪國生最後還是跟家裡人商量,最後透過七拐八轉的關係找到一位在醫院工作的醫生,託關係把孩子生了下來。
孩子生下來之後,女孩就離開了。這個孩子如何處理,就成了汪家人的難題。這個時候,還是那個醫院的親戚主動提出來,可以把孩子送人。儘管沒有告訴汪家人孩子送給誰了。但汪國生還是透過關係瞭解到,孩子送到了歐陽家。
歐陽家的情況算不上好,但也不差。至少比起汪家來說是不差的。更讓汪國生感到放心的是,歐陽家夫妻兩個沒有生育能力。這是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