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同舟,姓“張”姓“李”的我給忘了,二十六七歲的樣子,酒吧只是他的副業,其實他是一名很成功的廣告策劃人。我們認識是在他的前一個酒吧裡,時間大概是3年前,那時朋友帶我去他的酒吧喝酒,人也不多,只因為當時放的音樂是《Take Me Home; Country Road》,而我那時正狂熱的著迷於鮑比 麥克菲林,我就拿出了筆記本,把聲音調到最大聲,放的曲目是麥克菲林整版人聲配樂的《綠野仙蹤》。筆記本的喇叭顯然和酒吧音響不在一個級別上,但我卻很滿足,一起的朋友就罵我是神經病。可是過了一會招來了同舟,他問我放的是什麼曲子,他告訴我他的新廣告需要類似感覺的曲子,然後就海聊了一通,聊的過程中知道他是這的老闆。最後,我們成了朋友。
我們仨沒動地兒的喝了一打啤酒,聊的那叫一個開心啊,他們倆都是做創意工作的,所以聊的話題一拍即合,估計以後也能成為不錯的哥們。在他們聊的時候,我小口呷著啤酒,眼睛盯著牆角的一張桌子,那是我和靜每次來的“專屬”座位。而現在那已經成為了歷史。趁他們不注意,我把啤酒輕輕舉高,衝著那個座位做出了一個乾杯的姿勢。。。
看看手腕上的表,已經11點多了,雖然不算晚,但酒肯定是喝不下去了,知道自己的酒量,如果再喝的話車就開不回家了。和同舟擁抱告別,我喜歡這種告別方式,當然物件只限於好朋友,並且女性除外。從酒吧出來,NONO決定打車回家,他知道我也沒少喝,讓我早回家休息。我回頭看了看這個酒吧的招牌,笑了笑。記得同舟說給這個酒吧起名的思路:什麼是現代人除了吃飯必須去的地方呢?於是兩個字赫然立在酒吧門口的招牌上——廁所!
6。熬夜
開車在回家的公路上,把車上的收音機聲音調的很大,讓電臺裡的女主播磁性又略帶*的聲音裝滿整個車內空間。點上一顆煙,把車窗降下一道小縫,立起外套的衣領,即便車內的暖風很暖,但從車窗的外吹進來冬夜的風依舊寒冷。父母的年紀大了,喜歡安靜和空氣好的環境,所以選擇到離市區還有30多公里的生態區里居住,我平時在北京工作,每週末回來和他們過週末。說是一起一起過週末,只是在一起陪他們吃吃飯,剩餘的時間不是不是鑽進書房寫稿子、修照片,就是出去和一群朋友沒完沒了的聚會、活動。想想也覺得挺虧欠他們老兩口的。好在他們身體都很健康,也非常開通。在工作和生活上擔任的角色永遠是指引者,而不是指揮官。我認為這是做兒女莫大的幸福。
到家後,父母屋子裡的燈已經關上了,知道他們已經睡了。我躡手躡腳的把包放進書房,然後進臥室*服準備去洗澡。當我從浴室出來的時候,沒有進房間睡覺,而是習慣的推開了書房的門,開啟了電腦。等待啟動的時候,發現桌邊有一杯熱咖啡,我知道是媽媽知道我回來了,在我洗澡的時候給我衝的,提前放到書房裡。。。哎,知子莫如母啊。
看了看郵箱,沒有什麼新的郵件。於是開始了今夜的主要工作——為“天使”修照片。原本打算明天是週日,今晚好好睡一覺,明早睡醒了再修。可那笑容和那雙眼睛,已經整晚的在我腦子裡一遍又一遍的浮現,所以決定今天無論多晚,也要給她把照片修出來。然後儘快約她,和她再次見面。。。想到這,竟然高興的笑了出來。
窗外,靜謐的夜。無盡的夜空上掛著不滿的月,周圍灑滿瑣碎的星。星月下延河的小路旁,暗黃的矮燈,發出暖暖的光亮,讓人不禁想起:“林院生夜色,西廊上紗燈”的名句。
我卻沒有更多的時間去賞夜,而是坐在書房裡,對著電腦,仔細的欣賞一張張她的照片,我不敢動手去修整它,因為我怕一次不經意的修改會破壞照片原有的意境。。。於是我簡單的調了調色彩,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