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明軍沿海平倭時期,以步兵為主,火器、騎兵為輔,這和南方地理條件限制了騎兵發揮有關。當然,在北方對付遊牧民族的明軍,仍以騎兵出擊和火器守城為主,這一時期明軍呈現出軍事戰術上的多元化。
四是對後金的戰爭,明軍主流戰術達到了超越時代的先進性!即以火器為主,步騎為輔,戰術特點是以火器打頭陣,步騎混合方陣列在火器營後面待敵。
總而言之,在這四大階段中,每種戰術的實際運用水平,都有一個由盛至衰,然後產生變革的過程,從某種意義上來講,一支軍隊的戰術運用也是其戰略思想的體現。
【兵制】
因為明政權存在的時間跨度大,其軍制也相應的十分複雜。
明軍的常規兵制:明軍初始主要來源是所謂的&ldo;垛集軍&rdo;。就是把一部分特定人群劃為軍籍,世代相傳。
全國的軍事力量分為軍屬衛所與兵屬營兩種。
軍屬衛所 以衛所為基本單位,每衛五至六千人,每所數百人,主要由步騎組成,沿海另設水師,分駐地方。這一點模仿唐朝的府兵制。在地方,設都指揮使司,簡稱都司,都指揮使為地方最高軍政長官。都司之下,府、縣二級遍設衛所,一府設所,連縣設衛。
官銜自下由上,分別為小旗、總旗、百戶、千戶、衛指揮使、都指揮使。各衛分統於都指揮使司,各都指揮使司又分統於中央五軍都督府。
在地方衛所之外,另於京師集中了一百多衛,編為三大營,稱京軍,作為國家的戰略力量。凡有大的出征一般是由京軍執行。京軍的人數在明朝前期高達50~80萬人,裝備精良,以保持中央對地方的優勢。
兵屬營 官銜自下而上,分別為什長、隊長、哨官、把總、守備、都司、遊擊、參將、副總兵。最高長官為總兵,直屬兵部。
明軍兵制的特點是實行分權管理:
軍隊的軍籍屬於五軍都督府管,各省有自己的都指揮使作為長官,負責平時訓練組織。中央政府的兵部負責人事、參謀和調遣,一有兵事,則由兵部派出總兵官去指揮都指揮使和衛所兵作戰,作戰完畢則交出軍權。這樣,都指揮使、都督府和總兵,都無法全面控制,有指揮權的平時不和軍隊在一起也無固定下屬,軍權牢牢控制在國家機器手裡,即所謂&ldo;將不專兵,兵不私將&rdo;。
分權制度的好處是最大限度防止將領擁兵自重,反叛中央,弱點是指揮官不參與軍隊的訓練和管理,在實際操作中影響軍隊的戰鬥力發揮。
野戰兵制 明軍的野戰兵制有三種,主要來源自&ldo;兵屬營&rdo;。一種是京師三大營,一種是高危地區的邊防軍。還有一種比較特別的,就是優秀將領一手組建的私兵。在這裡要說明一點的是:明軍的野戰兵制從來沒有在制度上真正的完善過,而是在不斷的軍事實踐中,形成的一種&ldo;即成事實&rdo;。
京師三大營 明朝理論上最精銳的部隊是京師的京營,分為&ldo;五軍營&rdo;、&ldo;三千營&rdo;和&ldo;神機營&rdo;三大營,五軍營習營陣,三千營主巡哨,神機營掌火器。以後,京軍制度累有更易。此外,尚有拱衛皇帝的侍衛親軍,如錦衣衛和金吾、羽林、虎賁、府軍等12衛軍,以及隸屬御馬監的武驤、騰驤、左衛和右衛等4衛營。
其中神機營為專業的火器部隊,在明朝中後期人數保持在七八萬左右。
全營兵力 步兵3600人,騎兵1000人,炮兵400人(管理野戰重炮及大連珠炮),共計官兵5000人。裝備火器:霹靂炮3600桿(步兵火銃),合用藥9000斤,重八錢鉛子90萬個,大連珠炮200桿(多管火銃),合用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