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他的地板。這個地洞雖然簡陋,但是在地洞的一個角落裡居然放著一個被火燻黑了的火爐,還有一隻用鐵條加固的大大的橡木箱子,讓人一看就知道,這是人住的地洞,而不是野獸挖出來的巢穴。
洞口大雪瀰漫,雪花不時地飄到地洞的地面上來,可是裡面的溫度還是比外邊高多了。勞利斯升起了火,燒得爐子裡的幹金雀花樹枝噼噼啪啪作晌,冒出了熊熊的火焰,光是用眼睛看一看就能感受到這地方有一種如同家庭一樣舒適的感覺。
勞利斯伸出兩隻粗大的手在火上烤著,並滿足地吸了一大口氣,好像是深吸了一口煙似的。
“這裡,”他說道,“就是我這個上了年紀的勞利斯的狡兔之窟。求上天保佑可千萬別讓獵狗找到這裡來啊!自從我十四歲那年第一次從修道院逃出來,帶走了聖器守護者的一條金鍊子和一本彌撒經;並把它們賣了四個金幣之後,就一直到處飄泊,四處流浪。我曾到過英格蘭、法國、勃艮第,也到過西班牙;為了讓我那可憐的靈魂得到安寧,我還去航過海,那可是一個不屬於任何人的國度。可是隻有這裡,謝爾頓少爺,才是屬於我的地方。這個地洞就是我的家,無論颳風還是下雨,無論是春光明媚的四月,百鳥齊放、花落滿地,也無論是寒冬臘月,我都單獨地和我的老朋友火爐坐在一起,靜靜地傾聽樹林裡的知更鳥吟唱。這裡是我的教堂、我的市場,是我的妻子,也是我的孩子。我要回家,就回到這裡,如果眾神同意的話,我非常樂意死在這裡。”
“這地方確實很暖和,”迪克回答道,“而且既舒適又隱蔽。”
“它不能不隱蔽啊,”勞利斯問答說,“因為如果這個地方被人家發現了,謝爾頓少爺,我會心痛欲絕的。這裡,”他用粗壯的手指挖著泥沙,補充道,“這裡是我的酒窖,你馬上就能喝到一瓶美味的烈性麥酒了。”
果然,他沒挖多久,就摸出了一隻大約有一加侖容量的皮革瓶子,裡面裝著大半瓶芳香而又濃烈的酒,等他們像老朋友似的喝完了酒,便又添上木柴,再讓爐子裡的火焰熊熊地升了起來,然後才舒舒服服地躺了下來。此刻,他們覺得渾身懶洋洋地冒著汗,暖和極了。
“謝爾頓少爺,”勞利斯說道,“你近來有兩件不順心的事,而且你似乎要失去那位小姐了……我猜得對嗎?”
“是的。”迪克點了點頭回答說。
“我說,你呀,”勞利斯繼續說道,“聽我這個哪一行都幹過、什麼花樣都見過的老傻瓜的一句話吧,你太為別人著想了。迪克少爺,你為埃利斯奔忙,可是你該知道他的目的無非是要殺死丹尼爾爵士哪。你又為福克斯漢姆男爵奔忙,不錯,願眾神保佑他!他毫無疑問是一個好人,可是,親愛的迪克,你也該為你自己的事情考慮考慮了。你應該馬上趕到那位小姐身邊,向她表達你的愛慕之情,以免她忘記了你。你應該隨時做好準備,只要一有機會,馬上把她放在馬鞍的前面,一起逃走。”
“不錯,毫無疑問,你說的是對的。可是,勞利斯,現在她可是在丹尼爾爵士的家裡呢。”迪克回答道。
“那好,我們馬上出發。”勞利斯回答說。
迪克回不轉睛地盯著他。
“是的,我正是此意。”勞利斯點了點頭說,“如果你缺乏信心,幾句話就能把你嚇倒的話,那麼,你看,”勞利斯說著,取下掛在脖子上的鑰匙,開啟橡木箱子,翻騰了了陣子,先抽出了一件修道士所穿的長袍,然後是一根腰帶,接著是一串木質的大念珠,那念珠笨重得可以作武器用。
“喏,”他說道,“這是給你的,快穿上吧!”
等迪克裝扮成神父後,勞利斯又拿出了幾種油彩和一支鉛筆,以高明絕頂的技藝,開始給他的臉部進行化裝:他把他的眉畫得更寬、更長了些,並把他原來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