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無奈後來,明豔出色的女生向他飛奔而去,一雙笑彎的新月眼,挽住他的臂彎將他帶出她的視界。再長的反射弧也無法阻止痛覺產生,她幾乎是在瞬間下了結論:他們相愛。瞬間之後的瞬間,她又下了一個結論:她思春了。
她根本不知道,把一個人放在心裡,放久了,會習慣,習慣了,會丟不掉。所以她安然地珍藏這驚鴻一瞥,直到鏤心刻骨。
暗戀與嫉妒的味道摻雜在一起亦是微妙的,以至於之後她也傻了幾回。
比如坐車去市中心,在新華書店門口一等就是大半天;比如從同學那看到一中校草的照片,獨自跑去一中就為能偷覷幾眼;比如得知“一模”被他壓了十幾分,還樂呵呵地傻笑。
所謂傻人有傻福,之後她也見過他幾面。額外的收穫便是證實他有個相與的女友,青梅竹馬,形影不離。大學兩人有了交集,也是維持著略曖昧的關係,直到熱鬧的大二下學期。
先是一個意外的告白,鐘磬對簡默的告白,兢兢業業做了多年暗戀者的她,居然拒絕了。
接著,她獲知告白者重感冒,原因聽說是月黑風高表表白,不成,只好,夜深露重吹吹風。她有幾點出息都用在了拒絕告白上,當時聽到訊息,二話不說,拎著一袋感冒藥就屁顛屁顛地過去了。結果,發展出奸/情。總之,後來趕到的秦蒔樺看到的是她倒在鐘磬的床上,男上女下,正在接吻。
這種事,要說一般情侶都做不出,更何況當時她和鐘磬的交往史還是一張白紙。連她自己都不知道怎麼會發展成那副局面,然而驚魂甫定再到後來的倉皇逃跑,自始至終她都沒能表現出受害女配的楚楚樣,或者給記耳光以示她不是什麼隨便的人。
就因為他握住了她的手,告訴她:簡默,我只做想做的事。
不是能做,而是想做。
再後,她窩在寢室的床上,還在為幾天前的事無精打采。半睡半醒間,有兩個人進來,剛開始的對話她沒聽清,但隱約知道是秦蒔樺和顧盈貝,直到讓她鏤到骨子裡的兩個字被提起。
以至於以後每每想及,她都懊惱得想撞豆腐,既然睡覺幹嘛不拉窗簾,哪怕當時出現半點寢室有第三人的線索,她就不必去消化那段對話,更不至於這麼多年來,一直消化不良。
“鐘磬對你的心思,D大有眼睛的都應該清楚?他和簡默的事還不是被你要出國的訊息刺激的?”
“我不懂,為什麼偏偏是她?”
“簡默條件好唄,加上是麓市人。你說憑鐘磬的精密腦袋,能讓人找出什麼破綻?”
“就算是氣我,他怎麼可以……他說過的……要等我。”
一個“等”字讓她大氣也不敢喘一聲,她維持著平躺的姿勢,等秦蒔樺哭累顧盈貝也說累,終於出寢室,才能翻個身,讓熱液浸溼枕頭。
幾天後,另一出惡俗劇上演。
財大=什麼都好+校區太小,小到她剛出圖書館,就如此湊巧地遇到顧盈貝,然後同回寢室,最後撞見了一幕旖旎景色。被譽為情侶幽會聖地的一角,一男一女站在路燈下,女生窩在男生的懷裡。她懶得辨認不要緊,光憑顧盈貝一番調侃式的解說,已經足夠她搞清狀況。
於是,她逃了,真正的落荒而逃。
再後的後來,D大校園內的一對金童玉女各奔東西。
所以往後每當換她窩在鐘磬懷裡時,她都會想,她是否剝奪了秦蒔樺的權利,或者這項權利,僅是她代行而已。
很矯情,可沒辦法,那番談話加上拆散官配的結果給了她太糟糕的訊息——她簡默,就是個可悲的第三者;再不濟一點,就是個替身;還能更不濟麼,就是她願意當這個第三者或替身。
況且,由高中一路過來,一個三段論早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