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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的吳家小哥,非逼著何老爺請媒人招小吳入贅;那吳小哥也怪,在縣衙當個小皂隸,窮得叮噹響卻不肯攀這個高枝兒,又沒說一定逼他改姓……您不記得那吳小哥了麼?……對,就是他,會拳棒的。那次芸官淘氣打破了韓舵爺兒子的頭,鹽幫的那些潑皮找咱家晦氣,還是這吳小哥一個人赤手空拳打得二十多條鹽幫的好漢東倒西歪……”

荻小姐笑了笑,轉開臉去,淡淡地說,真是的,你若不提我竟快忘了呢……

荻小姐哪能忘了呢。十二年前,二十歲的吳戈在外面闖蕩了三年回來縣裡做了一個小捕快。縣裡房貴,就在餘家渡租了她家的一間廂房住著。那年她才十四歲,父親常年住在京城,很少回來,家裡只有繼母竇氏和弟弟芸官。忽然住進一個生人,又只是個粗人,荻小姐很是不慣。芸官倒很高興。弟弟小她兩歲,見吳戈會武藝,自是大為傾倒,天天纏著吳戈要學。

荻小姐記得那時候大家談論得最多的,是縣裡的才子耿昭和鍾漢儒,前者八歲能詩,後者十五歲中秀才。已經悄悄讀過《鶯鶯傳》、《霍小玉》的她,當時也愛胡思亂想。她見過耿昭,比吳戈大兩歲,白白淨淨的,眉眼間總是一股羞澀。所以本來,她是根本不會正眼看吳戈的。她也聽俠義故事,但她知道,自己將來只可能愛上崔生或者李靖那樣的人。崑崙奴也好,虯髯客也好,都不過是才子佳人身邊匆匆掠過的身影。

直到那次芸官惹禍。

父親那時是個舉人,在江北一帶素有大名,可終究不是官,家境也不殷實,雖得知縣頗多關照,畢竟不能跟這些幫會的無賴相鬥——韓舵爺可是連知縣的面子都敢不給的人。那天屋外二十多個潑皮黑壓壓集了一片,定要芸官磕頭賠罪,還要賠出五百兩銀。父親正不在家,竇氏嚇得渾身發抖,哪裡敢開門。

她記得那天吳戈從衙門回來時,潑皮們已經動開了手,門窗都打壞了不說,僕人張叔也被打得頭破血流。事情結束得非常快。她和弟弟躲在閣樓不敢探頭看,只聽到一片喝彩,轉眼那幫潑皮就走得一個不剩。她知道後來吳戈為此遇到過打悶棍的,下蒙汗藥的,都不能奈他何。他只是去了韓舵爺家裡一趟,之後再也沒有潑皮敢來聒噪。

芸官早已對吳戈佩服得五體投地,而她也開始注意起這個後生。她很快發現,吳戈是個很特別的人。他不快樂,心事重重。他與餘家渡的少年們是那樣的不同。當其他的人遛狗鬥雞、喝酒唱曲,或者談論起何家二小姐的時候,吳戈總是默默地從他們身邊走開,神情蕭索。這一點,連芸官都看出來了。

在那兩年,吳戈是荻小姐與弟弟共同的秘密。芸哥會每天來報告吳戈的行蹤事蹟,還常常偷溜到吳戈屋中看有沒有什麼武術秘笈。弟弟最津津樂道的就是吳戈破的案子。荻小姐最記得弟弟學著吳戈的口氣說:“從此人腳印來看,腳趾摳地呈內八字,外深內淺,鞋底也就是外沿磨得最厲害,左腳腳印淺而扭曲,每一步間距均是兩尺七寸——此人練過八卦遊身掌的站樁功夫而且左腳有殘疾……”吳戈就是憑几個腳印抓到了那個賣假藥的江湖郎中,從而一舉破了孫篾匠家的命案。

似乎當時的知縣也曾很器重吳戈,然而他只是一直做著一名小捕快,沒有升遷過。這並不是他不快樂的原因。似乎也不是因為何家二小姐託媒招贅。吳戈只是一個很難快樂甚至於很難討好的人。這是當年她與弟弟的共同結論。

他不合群,話也不多,不風趣也不活潑;每次破案,知縣會賞他二兩、甚至十兩銀子也賞過,也不見他高興,仍是那樣悶悶的。他也學會了養幾個潑皮作線人,開銷不小,所以一直沒有什麼錢剩下。吳戈是個孤兒,小時候沒讀過什麼書,但現在很好學,於是就沒有時間交太多朋友。這也是他與那些真正的粗人不同的地方。但他為數不多的幾個朋友,都是縣學裡頂尖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