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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故事:愛在河濱公園15

平志的嫌疑也排除了,秀玲姐這麼重要的線索,可不能斷了。

森一匆匆查了茶室老闆的電話打過去,茶室老闆表示平志走後秀玲姐就過去喝茶了,不過這次喝茶的時間很短,坐了一會兒就走了。

“你告訴她我去找過她啦?”森一焦急地問。

“對啊,這有什麼不能說的嗎?”

“唉,這……算了。”森一結束通話電話,連嘆了好幾口氣。

看來又要跑一趟老年大學,但能不能堵到方姨,說不好。這次出發前,森一打算對秀玲姐做個背調。

基本情況和她自己、茶室老闆說得差不多,不在話下。只有一點引起了森一的注意,老竇去世那年,竇秀玲曾經起訴過方姨,要求分一部分老竇的遺產。這個要求任放在誰身上想想都是荒謬的,老竇妻兒尚在,不要說她這個表親,就算是親姐妹,如無特別遺囑,也是不用想著分遺產的。

他找到當時負責此案的調查員要來了一部分筆錄,找到了當時竇秀玲的一些說辭。她要求分遺產的原因是,她認為方姨是為了廠裡的撫卹金,伺機害死老竇的,這種不正當得利的人,不應繼承死者遺產。據她所說,她和這位表哥關係非常好,在表嫂,也就是方姨和自己表哥結婚前,自己和表哥最為要好。這位表哥甚至比親哥哥更親,這也是他沒有隨親哥前往新城市新廠區,而留在tAZUKI市的重要原因。表嫂很可能是吃醋了,當她得不到丈夫的愛,她就要得到他的錢,因此不惜謀害親夫。

嚯!森一拿著這些筆錄,看著上面竇秀玲的闡述,感覺開啟了一本重口網文。

秀玲姐和老竇曾經走得很近的部分有可能是真的,就憑平志自己窮成那樣,還一直給他秀玲表姑還茶室的賒賬,就可見一斑。

方姨對秀玲姐的影響,幾乎涵蓋了世俗人生中最重要的幾個方面:錢、婚姻、“親”情。

作為一個常常在茶室可以呆坐兩小時的閒人來說,為此而做出任何事情,似乎都不出人意料。

等堵到竇秀玲,要讓她講清楚,方姨遇害那天,她在距離壩塘僅兩百米的茶室喝茶時,中途出去那一趟,究竟是去辦公室取錢,還是……如果她不在學校,我就直接殺到她的住處。嗯,就這樣。森一想著,又開車往老年大學去了。

路上,森一用力點著油門,腳上不肯放鬆一點。

剛在停車場停好車,遠遠就看到老年大學樓門口擠了一堆人。

怎麼今天有什麼活動嗎?森一想著,快步向前走去。

人群中,他看到了熟悉的黃膠帶,沿著門口圍了一圈。緩臺上飛起幾隻烏鴉,人聲更顯嘈雜。

那些七嘴八舌的聲音:“唉,就是她。”“嘖嘖。”“誰能想到呢。”

森一向站在警戒線後的同事出示了證件,向裡面走去。同事告訴他,出事地點在三樓。

森一三步並作兩步衝上三樓,門口站著其他調查員的房間,正是金老師的辦公室,他今天本來要到這裡找秀玲姐的。他不知道那裡面發生了什麼,既然調查員也來了,那應該不是有人受傷而已。

臨近門口,他的腳步放緩,猜測著多種可能。可當真相出現在他面前的時候,森一還是驚呆了。

她身著漂亮的連衣裙,腳上是鋥亮的新款皮鞋,頭髮一絲不苟梳在腦後,側方還別了一支小海棠絨花邊夾。整個人吊在半空,如此體面的裝扮,卻被的伸出的長舌、失禁的汙穢破壞殆盡。

上次見她時,她還是那麼的活力四射又健談。

秀玲姐。森一小聲念出那個名字。自己來之前明明查過課表,今天下午秀玲姐應當是沒課的。

死者腳邊是一張翻倒的辦公椅,看起來是墊腳用的,套好脖子後,再一腳踢開,達到自盡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