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書上畫的他應該是完全將身體交給了妻主,他們緊密結合在一起,從今往後,他生是她的人,死是她的鬼。他已經成為了她的男人。
她為什麼在流淚?
她不願意麼,她那麼嫌棄他麼?他弄疼她了麼?
總之一定是他的錯。
他不曾告請,因他怕會被拒絕。
他膽大包天,不顧她的意願,挾持了她,不擇手段強行逼迫她成為他的妻主。在大周,這樣的罪名足以讓他凌遲鞭屍死上好幾遍。
可他知道除了命定之說和他揹負的責任之外,還有其他原因促使他深思熟慮蓄謀已久,即使害怕也停不下來。
因為那是她,是他完美的女神,是隻用看他一眼,就能讓他難以自拔地迷戀的女人。
無論如何,他都想要成為她的男人。
結果不重要,過程也不重要,他現在求的是擁有的這一刻,那種難以形容的歡喜。飛蛾撲火,一瞬間燃盡生命,他也覺值得。之後會被怎樣責罰,他彷彿都不再害怕了。
她既然不高興,他就必須放開她。哪怕他明知道放開她,他很可能會更快地體會到痛。
但他寧願自己痛,也不願她絲毫委屈。
他心甘情願承擔她的怒火。
他甚至已經做好了死的準備。他可以去死的,只用在死前略施手段編好說辭,哄著她答應能在三年後去他們相遇的山洞,說不定仍能完成國師託付的任務。
所以他不怕,不怕死。
付芷蘭的身體恢復了自控能力,她第一反應是從床上猛然跳起來,一腳將冰焰踹下地。她剛剛在腦海中構思了許多遍,她不願意再猶豫遲疑,她要將他暴打一頓狠狠教訓。是他的錯,他該打!打了他,兩人互不相欠!
對,就是這個道理。冰焰也許並不是所謂女尊世界來的人,他就是變態,他欠揍!
她不能再被迷惑。她狠狠打他,徹底絕了雙方的念頭才是明智的選擇。
人在茫然無措心神混亂的時候,暴力往往比理智更容易表達,她的四肢又恰恰很發達。她拳打腳踢,發洩著她的憤怒。不僅僅是對他的憤怒,還有對自己的肉體背叛的不滿自責。
冰焰蜷縮在地,閉上眼任由她踢打。
是他的錯,他應該受到責罰。她的拳腳落在傷口上很痛,但比以往他經受的那些歹毒的鞭責棍棒根本不可同日而語,只能用輕柔來形容。如果這是責罰的全部,他甚至相信在她打累了之前,他都能夠維持清醒,在責罰停止之後他也應該有體力跪好,禮數週全地服侍她就寢休息。
他知道自己額頭滾燙,傷口再次崩裂,身體那羞人的部位也在痛。大周的男子從小在那部位點了守宮砂,破身的時候那裡會破皮出血,很痛,身體也會比平時虛弱,所以他現在不舒服是正常的。忍一忍,一切就會過去。別人都說他皮糙肉厚,只要讓他休息片刻,他就能恢復到生龍活虎的狀態,去做任何粗重的活計。
“混蛋,你知不知道你做了錯事!你剛才對我做的,是犯法的,要關監獄的!你懂不懂,你別裝傻!”付芷蘭大聲呵斥!
真的是他錯了,雖然他不知道他錯在何處。在大周,男人侵犯女人一旦被發現上告,男人定會被凌遲處死死後鞭屍。若是女人引誘未嫁的良家男子主動獻身,結果不過是娶了那男子皆大歡喜。
為什麼這裡不一樣?她明明是對他有興趣,才會收留他。若不是暗示他侍寢,為何會允許卑微的男人睡在她的臥床之上?難道在她眼裡,他連良家男子都算不上麼?她不曾看到他那完好的守宮砂麼?
是他疏忽了,房內太昏暗,他緊張地不知所措,她又沒有問,他亦羞於啟齒。
他已經十八歲不是稚嫩少年,他又如此主動,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