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一幟。強拉入夥,不從就扣上政治大帽,然後就說人家是反**,這是慣用伎倆了。
這不,**黨自己辦的報紙上,就大肆宣稱但買辦陳廉伯、陳恭受等“列強走狗”受英帝國主義者指使,利用商團反抗**政府,企圖叛變。起因是1923年的5月,廣東省長楊庶堪擬徵收廣州鋪底捐,以充軍餉,廣州商團竟鼓動商人罷市,楊省長依照商人要求,准予緩和。
當時正好恰逢沈鴻英叛亂,**黨也在拉壯丁當炮灰,因此認為不適宜過於得罪商團,這才選擇了妥協。這下子陳廉伯腦袋發熱,認為****可欺,結果是擺出了一副得寸進尺的強硬態度。
這種不給面子的舉動,孫逸仙哪裡能忍?要不是內憂外患,加上軍校的籌辦還未完成,早就盡起大軍興兵討伐了。裡有什麼的,隨便編個叛逆謀反就可以了。也不管別人信不信,反正**黨自己是信得。
如果僅僅是一個“鋪底捐”,廣州商團就如此不計後果地囂張而不給大炮哥面子,那真是太不應該。但這絕不是廣州商民太沒商業頭腦,為一點捐稅而押上全體工商界的身家性命。事實是孫大炮驅陳之後,滇、桂、豫、湘等各路大元帥府請來的僱傭軍,借勤王之名入粵發橫財,粵省工商界被多番盤剝搜刮。
客軍初入粵境,孫大炮常激賞之為弔民伐罪的正義之師,這打仗拿好處是慣例啊,買東西還吃回扣呢。何況是為你大元帥打仗?不拿點好處怎麼和弟兄交代啊?
以孫逸仙的為人,自然是應下了,反正虧錢的不是他。更有甚者,就屬**黨撈錢最積極,效率最高。其他的軍閥多少還要臉,畢竟還想著在南方混,太過分了傳出去對名聲不好。但**黨卻是百無禁忌,扯著**的旗幟,不服從的就汙衊為反**分子,是要堅決打倒的
客軍貪橫,再加以大元帥府為籌措東征軍費,增設稅目捐項多如牛毛,盡加於粵省則堪稱“罄室傾囊如捲土”。在驅走陳炯明後的幾年中,罷市的發生頻率,幾如戰事的槍炮聲此起彼伏,而為官民所司空見慣。
孫逸仙的大元帥府在廣徵厘金之綜合稅外,又徵“百貨捐”,之外再分門別類開徵“膠鞋捐”、“火柴捐”之類雜稅。前述之“鋪底捐”,一年之前則已以“商業牌照稅”的面目出現,雖商業協會遊行請願,牌照稅仍照徵不誤,搜刮過一輪,現在又換個“鋪底捐”的面目欲再徵一輪,引得省城商民皆謷謷有怨而欲罷市抗議。
其實這些鬧事的人也真是的,太不體諒國父的苦衷了,不就是營業稅徵了兩次嘛。加上以前那些雜七雜八的賦稅,都還沒超過三十種呢,怎麼就能和政府過不去呢?這些民眾要是懂事,不和大總統府鬧,**黨又怎麼會出來抓人呢?
你以為讓軍隊出動不要錢啊?
廣東此時的中央政府不為列強所承認,大元帥府外長伍梯雲先生無外交可辦,只好研究內政,其研究心得是:“廣州財政卻極窘迫,不得不從事搜刮。”這一句話,可真是讓孫逸仙引為知己,難怪伍廷芳能當上這麼顯赫的職位,實在是有真才實學啊。
捐稅中至為苛猛者即所謂“民產登記費”。所謂“民產登記費”,實屬憑空造出來的暴斂理由,有如政府對其轄下的民人說,我幫你數錢,數完了你每一百塊得給三塊給我做數錢的勞務費。按大元帥府規定,有房契者須按房產市值繳交百分之三的民產登記費,無合法房契的房產皆由政府沒收充公拍賣。
這就進一步得變成:我幫你數錢,收百分之三的勞務費;但如果你不能證明你這錢有合法的來歷,這錢就歸我了。這簡直是太愛民了,為了民眾的生活殫精極慮,生怕這些苦困的老百姓能吃上飽飯。餓著肚子鬧**才是好同志啊,大家要勒緊褲帶加油
多年的兵連禍結中,能拿得出合格房契者少之又少,民皆惶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