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有理由相信,這就是蓄謀已久的敲詐勒索,故意把照相機放在危險的地方,等我兒子經過的時候,再故意碰掉,摔壞,賴到我兒子的身上,以此來訛錢!”
“法官大人你一定要幫我主持公道,像這種壞人,必須得到懲罰!”
陳紅梅站在那邊,氣勢洶洶,彷彿很佔理的樣子。
孫福海:
6
既然對方完全不認可起訴狀的內容,並且拒絕賠償,那沒什麼好說的了,直接進入法庭調查。
雙方舉證質證,法庭辯論。
曹斌這邊率先發力,直接拿出兩份至關重要的證據。
第一份是林北照相機裡匯出的帶有時間戳的照片,可以確定,林北的照相機在被熊孩子碰掉地上之前,是完好無損的。
第二份證據,則是林北用如影隨形航拍器拍攝的完整影片,透過影片可以清楚地看到,正是兩個熊孩子打鬧的時候,把照相機碰掉在地上,造成損壞。
此外,曹斌還提供了林北購買相機的發票、付款憑證,以及相機的檢修報告。
這些證據便足以證明,林北的照相機確實是被兩個熊孩子弄到地上摔壞的。
“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小孩子造成他人經濟損失,其監護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因此,被告人需要向我方當事人進行賠償!”
曹斌如是說道。
有理有據,讓人信服。
孫福海臉色變得非常難看。
一時間竟然找不到反駁的話語。
“老公你說句話啊!”
陳紅梅咬牙出聲催促著。
孫福海很清楚,這場官司自己是必輸的,但輸也要分怎麼輸。
如果輕鬆被擊潰,等回了家,別想有安生日子。
可如果是竭盡全力抵抗最終慘敗,雖然也會被嫌棄數落,但好歹情況不會太糟糕。
沒辦法,明知必輸,還是得硬著頭皮進行抗辯。
只不過他的辯護詞根本站不住腳,剛說出來,便被曹斌輕鬆駁倒。
這場法庭調查也是很快便宣告結束。
“咚——”
法官鄧永利敲響法槌,都不需要休庭商議,直接當庭宣判。
支援原告方所有訴訟請求,判處被告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並且向原告方公開道歉。
判決一出,陳紅梅的臉色頓時難看得好像吃了兩大坨新鮮熱翔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