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得到暗示一般,一隻手從我面前襲來,從保麗龍盒裡抓起一隻蛤蜊——我的蛤蜊。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二部分(10)
我抬頭看到一個頗有姿色的女人,二十多接近三十歲,手指間夾著蛤蜊。她穿著——別忘了,這可是好幾年前的事情——一件《閃舞》(Flashdance)樣式的T恤。那個夏天,我將會不停看見這種打扮(因為火島很靠近曼哈頓,這個懶洋洋的地方最令人驚訝之處,在於流行的事物是如何地影響全島。我個人最愛的流行是一種叫做“卡迪瑪”的遊戲。這個遊戲也可稱為“史上所發明過最愚蠢的遊戲”。玩這個遊戲,每個人只需要一個木製球拍——通常兩到三個人一起玩——還有一個黑色的硬塑膠球。遊戲的目的是在海灘上站得像只猩猩一樣,最好是在特別擁擠的地方,這樣你就可以把那些自得其樂、享受美好時光的人給煩死。玩遊戲時,由其中一個人把球傳給另一個人,但不能讓球掉在沙灘上。這個遊戲不用網子,不算出界,不計分,除了上述規則之外,沒有其他規定。遊戲進行時,多的是球彈到球拍上很吵、很惹人厭的噪音,聽起來很好玩,不是嗎?相信我,那年夏天,卡迪瑪是可以在海邊玩上好幾個鐘頭的娛樂活動)。
總之,回到偷蛤蜊的賊。她的T恤故意在領口處撕開,露出曬黑的肩膀(該曬的部位很龐大),上面有個小刺青。我感到一種沒來由的恐懼,害怕若是太靠近那個刺青,會看到上面以很小的字型寫著:“人生如海灘”。因此我撇開眼睛,至少把注意力集中在那顆蛤蜊上。
“我知道會養這麼可愛的貓的人,”她開始說:“一定不介意與人分享食物。我快餓死了。”
她秀給我看我這輩子見過最友善的笑容,還有她所有的牙齒。倘若她的牙齦沒有從她的額頭延伸到她的膝蓋,那個笑容可能會更有說服力。
“請把我的蛤蜊還我好嗎?”我很有禮貌地問她。
她的牙齒再度閃亮,不過這回她把那個炸蛤蜊塞進兩排牙齒之間。
“這是什麼貓?”
我沒有回答。我正忙著看她咀嚼。
“它的耳朵怎麼這樣?它是在害怕嗎?”
我搖搖頭。她嚥下。我看著她喉頭出現一個小小的隆起,從上往下然後消失無蹤。
“你給它吃鎮靜劑嗎?不然它怎麼能坐成那樣?”
然後她動了一下:她那戴了珠寶、曬黑的手指又伸向我的盤子。這次我出手抓住她的手。我們的手指瞬間交纏,她嚇了一跳。但是她又秀出那燦爛的笑容,只是在聽到我說“再拿一個蛤蜊你就死定了”時,笑容變得稍微黯淡了一些。
我相當肯定她以為我是在開玩笑,因為她試著掙脫,再度對我的晚餐進攻。
“我不想失禮,”我儘可能地冷靜:“但是我的肚子非常餓。我買這些蛤蜊,是為了可以吃掉所有的蛤蜊,除了我餵給貓吃的那些以外。我不介意它伸手來拿一個,因為我認識它。但我不認識你。所以,如果你再敢伸手,恐怕我只好查出你的住址,半夜溜進你家,折斷你的大拇指。”
除了說“你皮在癢嗎,混蛋?”之外,我幾乎什麼都做了。這招似乎奏效。
她慢慢轉過頭去——顯然,她*的物件恰巧是這艘渡輪上的泰德?邦迪④——並消失在人群中。
我低頭看著覆蓋在我肩膀上的貓。它回望我,喵了一聲。
“我知道你的意思,老兄,”我告訴它:“我想我們還沒準備好面對單身生活。”
隔天早晨就是行動日⑤。諾頓即將出發前往海邊。
它也知道。不要問我它是怎麼知道的,但它就是知道。我預期它會知道。當某件大事即將發生在我們身上,它似乎總是知道:例如我即將出遠門,它即將出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