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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不當神仙,我們還能幹什麼呢?”野果的漿汁沾到了木生的額頭,他也不擦,仿若一尊有呼吸的石像。

“不幹什麼呀,就這樣活著。跟義父一起去城裡喝酒吃肉,跟煙夏唱歌彈琴。”三月無所謂地朝遠處張望,家的位置,已經冒出了炊煙,不知煙夏今天又準備了什麼美味的晚餐。有個善於烹飪的妹妹,真是幸福。怪癖的義父,愛打坐的哥哥,遊手好閒的她,加上賢惠的煙夏妹妹,這是一個家。

一家四口,在這個名為丹徒的地方,住了快二十年。竹葉巷第二棵樹下的舊宅子,不寬不窄,坐北朝南,有個天井,天井裡頭有口廢棄的水井,蓋著厚厚的石板。出太陽的時候還好,一到下雨,就得拿四五個盆子各自接住。義父那老東西明明有錢,寧可拿去賣酒吃肉,甚至送給翠香樓的姑娘,也捨不得把自己的窩修葺修葺。還大言不慚地跟他們說,這就是修行!住得太舒服,你們就容易變懶。

每當義父醉醺醺地說這些話時,木生通常都在後山打坐,他從來不關心除了修行之外的事;而乖巧溫馴的煙夏,歷來對義父唯命是從,她總是一邊樂呵呵地做家務,一邊聽義父胡言亂語,把大家的吃喝都照顧周全之後,便也去山中修煉,勤勤懇懇,循規蹈矩;只有三月,會指著義父的鼻子罵他死老東西,亂花錢,沒良心。每次被罵了之後,義父反而很高興的樣子,拍著手說,好姑娘!罵得好!

三兄妹之中,三月最討厭修煉,最懶最放肆,但義父偏偏最喜歡她,有時候心情好了,還會帶上她,去城裡最貴的酒館大快朵頤一番,偶爾還准許她獨自付出臨近的城鎮遊玩。這樣的待遇,木生跟煙夏都不曾有過。家規是,除了每年除夕可以去集市上逛逛之外,平日裡兄妹三人的活動範圍,只在宅子以及後山。還有,那口枯井的石板也是不準挪動的。切,想挪也挪不動啊,那石板像長在上頭似的。三月偷偷試過。

近二十年,木生跟煙夏都沒犯過規。外頭的世界,木生是沒興趣,煙夏是有興趣卻沒膽量,唯一有興趣也有膽量的三月,就成了受罰最多的那個,不管她偷跑到哪裡,義父都能輕易把她抓回來,只是眨眼間,她的身體就會身不由己地化成一道白氣,從千里之外回到宅子。

有一回,義父又喝得酩酊大醉,大聲對他們兄妹說,跑?你們能跑到哪兒去?你們是被拴住了一切的妖怪!酒話說完了,就撲通一聲倒在地上,呼呼睡了過去。沒錯,就算他們是妖怪吧,可是,義父比妖怪更怪!這麼多年,從沒見他刮過鬍子真怕哪天一場雨後,他濃密的絡腮鬍裡會鑽出蘑菇來,也不愛洗澡,換衣裳就更少了,永遠一件肥大落拓的灰袍子。

對於他身上雋永的汙跡油漬,以及揮之不去的怪味道,他們已經習慣了。時間一長,兄妹間打趣時也會說,如果有哪家婦人看上義父便好了,義父就像山裡的一頭野豬,缺管束。

對於“女人”這個問題,義父從來不碰,就像他從來不許他們碰他那雙鞋一樣。這雙鞋,是義父每年的“功課”。這個熊一般粗糙的漢子,竟很鍾愛做鞋。他差不多會花一整年的時間,精工細作,一針一線,似把自己的心血也一滴一滴縫進去了——就為做這一雙素淨的鞋,嗯,除了素淨還真沒別的了,白色絹底,鞋面用銀線繡了再普通不過的花樣。然後,寶貝似的收在箱子裡,等到春光爛漫的時候,找天氣晴好的一天,帶著鞋,去河邊。

喏,現在被他捏在手裡的,就是上一年的成果。很快,毫無懸念地,三月跟木生聽到撲通一聲——義父把鞋子用力扔進了河裡,一朵雲飄在空中,倒映水上,白色的繡鞋點在它的中間,兩種白色融在一起,氣泡咕嚕咕嚕響著,慢慢地,繡鞋沉入水中,飄得無影無蹤。義父的眼睛有了光彩,從二傻子變回了正常人,看著漸漸平靜的水面,一言不發地回家。每年,義父都重複同樣的事,做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