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此兩議具奏,皇上不好斷定孰是孰非,最明智的辦法,無疑是徵求當地官員意見。六年七月,繼任署貴州總督張廣泗復奏:黔省各屬“未開之田,多因泉源遠隔,無力疏引”。不僅有渠可開,而且開之有益。因請官為督勸,借工本開修水田。並報告說,自勸民養蠶(山蠶)以來,已經試有成效。'2'
七年六月,陳德榮又奏,貴陽(府)貴築、開州、(遵義府)仁懷、(鎮遠府)施秉、(義興府)普安、安南、(安順府)鎮寧、(都勻府)荔波、(平越府)餘慶等府州縣之各堡坪,皆可引水墾田,四五千畝不等。現親履查勘,給本興工。又今年飼養山蠶,亦已結繭。'3'
為什麼一定需要官府勸農?農民難道自己不會種地?政府在這裡又能起到什麼難以替代的作用?
在爭論發生地貴州,“耕種之外,別無利生之業”,即有條件也不知開發利用。乾隆三年,陳玉dg來任遵義知府,就任後“日夕思所以利民”,因在巡歷時發現當地多槲,即家鄉“青、萊間樹”,故想引進山蠶,“以富吾民”。“開先須人”,清代大多數地方官員出身鄉間,對農業生產知識有較多的瞭解,由此才可能引入、發掘新的生產專案。長期實行的迴避本籍的流官制度,以及官員的任職期較短(新的規定亦不過三年五年),又在全國範圍內造成了一種地方官員的經常性的流動狀況(如陳宏謀外任三十餘年曆十二省達二十一次),無慮也增加了生產知識的交流機會。“鄉愚無知”,'4'對於許多地方來說,社會閉塞,資訊不暢,更需要一定外部資訊的輸入。
找到飼養山蠶這一途徑之後,陳玉dg首先要做的,就是遣人回山東購買蠶種、僱請蠶師。以後幾經波折,往返再三,取回蠶種。於是遣蠶師四人,分教四鄉;織師二人,教民繅煮絡導牽織諸法。“事事親酌之,白其利病”,到乾隆七年終於成功。再以蠶師、織師之徒各數十人,皆自教其鄉里。從此使遵義成為貴州最富饒的地區。'5'可見提供初步資訊之外,引進基本原料(如種籽)及生產方法,是官府勸農的又一層作用。中國因缺乏社會中層組織,農村自家庭或家族以上,基本處於無組織狀態之中,對於一件新事物的推廣,可能就顯得效率較低、傳佈較慢。看起來,總不若官府有組織行動那樣雷厲風行、直捷有力。如遵義在取得蠶種後,立即就能組織四鄉學習、推廣,顯然是藉助了基層組織的協助,儘管這種組織在今天看來還很“軟弱”。
官府行為的又一個優勢,是有財政方面的支援,而這是不計收益,甚至是不需還本和無息可計的。例如在山蠶的推廣中,購種、運送、僱募匠師、置辦器械、設立場所,在在需要花銷。個體小農缺乏資本,“是無擔石糧者,安肯出中人產而謀此未見之利哉”?雍正以來,清廷決定“火耗歸公”,其中專門劃出一部分做為地方公費,以推行有益的地方公益和經濟事業。因此到乾隆初年,各地就有一定的財政力量從事地方建設。這可能也是乾隆間政府勸農較為集中而有成效的原因之一。
官府勸農的另一作用,是可以彌補市場的缺環或不足,特別是在那些欠發展地區。因此政府也可於試行初期或必要之時,為產品提供一定的保護。如陝西推廣蠶桑,有種桑未養蠶者,給價收買,養蠶得繭不能繅絲者,“亦許賣給於官”;“縱初行無甚利息,所虧亦甚有限,身任地方,定能不吝些須,加意率作,以為小民開衣食之源”。'6'
總之,政府於勸農一事,可以依賴其知識資訊、組織與財政的力量,進行較為直接而有力的行動,因而易於構成一個有吸引力的選擇方案。具體說來,從新生產專案的選擇和引進(包括購入所需原料),傳授生產方法(包括初級及加工生產,請匠師、設官局及組織各鄉學習),提供資金(直接投資及提供借貸),以及保障銷路(選擇期間的包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