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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發生在上個世紀的1983年前後,是我第一次領教了前妻為捍衛自己尊嚴而採取的強硬反擊。不過,我仍要為自己做些辯解,那段時間,她幾乎把所有的感情全部傾注到了孩子身上,在這個家裡,幾乎沒有了我存在的位置。孩子全託上幼兒園後,她也恢復了同過去幾位異性朋友的密切往來,從她的言談話語中,我能感受到那種難以掩飾的澎湃激|情。

“圍城效應”中的男人和女人

你說過:“男人們總是抵擋不了花花世界的誘惑。”可女人就真的那麼“守節”?我不希望你總是用一種狹窄的眼光,把所有的男人都蓋棺定論為花花世界的“王牌軍”。不要忘了,還是夏娃先偷吃禁果後,又把亞當拉下了水。我有個表弟,是個有家室的人,因為搞業務,在外認識了一位有夫之婦,那女人不知怎麼就瘋狂地迷上了他。她是個款姐,很有錢,就把我表弟“養”了起來。我那表弟就優哉遊哉地過起了“包二爺”的生活。不過男人畢竟同女人不一樣,鎖在籠子裡做金絲雀,他們是不幹的。於是,那女人就帶著他,把全世界好玩的地兒都轉了一圈。回來以後,我表弟媳跟他攤了牌:“是要家,還是要那女人?”表弟很是忸怩地最後承認說:“我錯了,我要家!我要你和孩子!那女人跟她玩玩兒行,要是在一起過日子,早晚也得把我蹬了。”我講的這個故事,大約也發生在我表弟的孩子三四歲的時候。後來,在某本書上,我曾看到過一篇分析婚姻家庭的文章,裡面寫到,正是這個時期和年齡段左右的夫妻感情特別脆弱,但絕大多數的小夫妻還是能夠闖過這一關的。因而,後人就把種種類似的現象稱為“圍城效應”。我就曾在網路論壇上發過這樣一個帖子:“有家的時候,感覺很淡,淡得無味,還少有自由。沒家的時候,連末梢神經都異常敏感、飢餓難耐,更不要說心靈上的企盼了!自由倒是有了,天馬行空,卻獨獨少了那處寧靜溫馨的港灣。有線的風箏叫飛,斷線的風箏叫飄,飛可以更高更遠,飄則只會下沉。”

自從前妻斷了重建家庭的念頭,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我們的關係,基本上進入了一種平穩狀態。有朋友曾問:“有沒有復婚的可能?”我說:“絕對不可能!如果沒有孩子的探視問題,我們有可能一生都不會再見面了。”是呀,這真是個難解之謎。既然不打算建新家,單就為了孩子也該復婚呢。可是,你該這樣理解,一個把尊嚴視為生命的人(我女兒語),你怎麼可以指望她會重蹈覆轍?她要用事實證明:離開了我,尤其是離開了我所有的家人,她依然可以帶著孩子把日子過得有滋有味。這一點,她的確做到了,女兒現在已參加了工作,幹得也很舒心。說實話,我非常感激她!我能想象得出,一個單身女人獨自帶著孩子,以十幾年的青春歲月為代價,過著何等艱難貧困(我無力承擔孩子的撫養費)的生活。可我又時常在問:什麼叫做尊嚴?無非也就是掙回點沒多大實際意義的面子而已,比起為此付出的代價,值嗎?她肯定認為值得!其實,從當年辦完離婚為她送行的最後一次晚餐,我的家人,就已經向她遞送了一枝和平的橄欖枝。後來,她在帶孩子到醫院看望我時,偶爾也與我的家人相遇過。我妹妹就曾代表全家,非常誠意地力邀她能帶孩子到我家去玩,可都被她不溫不火地拒絕了。

親情是愛的昇華

我非常希望,能夠把過去所有的不愉快都拋到九霄雲外,既然我們各自已經選擇了新的生活方式,為什麼不能讓愛重歸故里,把積澱在心靈的汙濁沖洗得潔淨如初呢。我說過,選擇了離婚,我沒後悔過。假如像一些人設想的那樣,把復婚的問題擺在我面前,我會告訴所有的人,沒有任何考慮的餘地。這絕不是摘不到葡萄就喊酸的心態。十多年來,眼見的現實告訴我,我必須得給她以自由,只要她想得開,我可以隨時接受她任何示愛的方式,但,必須在法律保護的婚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