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碗上,「對。」
肖冉不會做飯,從在法國,他們租住在小公寓那時起,基本就是他在做飯。
男人在家,只要做了第一次飯,洗了第一次碗,往後這事就要歸他一人包辦。這點毋庸置疑。
當時他們還養了一條邊牧。那幾年,他每天的生活就是,早上起來,先牽狗在小區遛一圈,買好早點回家。吃了早飯,把小檀送去託兒所,然後兩人各自去上班。
下班後,有時間就買菜做飯,沒時間他會從學校食堂帶飯回家,或是乾脆在外面吃,飯後再遛一趟狗……如此往復。
一天中僅有的,屬於他自己的休閒時間,是在九點之後。完成了家裡一切的工作,他才有資格出門。
肖冉不喜歡他在家抽菸,每回菸癮犯了,他只能躲在廁所,陽臺,或是家樓下。
半夜,看著城裡的月光,他便開始想,人到底為什麼要結婚。
為了有個伴,能分一張床?一起還房貸,一起養兒育女……還是為了愛情,為了所謂的靈魂共振?
至今無解。
這是搬來荷塘月色後,訾嶽庭為數不多的幾次開灶。
離婚後,他清理了很多婚姻生活留下的東西,包括告別廚房。
明知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無數次,卻還是沒長教訓,偏偏起了心念,想對她好,挽起袖子,再作馮婦。
「我下午可能要去趟工作室。」
助教沒給他打電話,也不知道現在是什麼情況。煉泥機壞了,他要去看一眼。
訾嶽庭徵求她的意見,「你是要先回去,還是在家等我?」
林悠問:「我能不能跟你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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