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 Wales;;(Cambridge,1967),閱於1692年土地稅,見�Bromley,ed。,Cambridge Modern History;(Cambridge,1970),pp�285…286。但直到18世紀初封建性的地產關係仍若干待肅清的例子,見G�,English Economic History(London,1970),p�108及,The Gentry:The Rise and Fall of a Ruling Class(London,1976),p�173。。這經過的情形使唐尼(R�H�Tawney)幽默地指出,地歸業主,以打仗的方式執行,要比法庭告狀訴訟便宜得多了!而普通法庭至此能接受公平法(equity)也是一種進步的徵象。公平法本身非法律,只是一種法律觀念,等於習俗說“照天理良心辦事”。在英國初行時只限於英皇的“特權法庭”(prerogative courts),有格外開恩之意。在這種安排之下,普通法庭逼於情勢,起先對公平法讓步一二,以後積少成多,公平法不顧成例的辦法也自創成例,於是兩種法律觀念對流。1689年賀爾特(John Holt)為首席法官,他命令普通法的法庭茲後與商人有關的案子,照商業習慣辦理關於公平法與普通法的情形,可參考基本著作,如Theodore Plucknett,A Concise History of the mon Law;5th ed。(London,1956),Edward Jenks,The Book of English Law(reprint;Athens;Ohio,1967)�在光榮革命後的影響,可見Plucknett,pp�245…248;664�亦見Clark,The Wealth of England from 1496 to 1760(London,1946),。這樣一來,英國內地與濱海、農村與工商業的距離縮短,資金對流,實物經濟蛻變而為金融經濟,前述資本主義的三個條件,都行得通。一方面這可以說英國已進入資本主義的時代;另一方面則是一個這樣相當大而有農業基礎的國家,能夠使公私利害凝合為一,以操縱金融的辦法管理全國,和自由城市的形式一樣,已經史無前例。所以它能夠以這些條件作本錢,稱雄世界幾個世紀。至於資本主義的弊病,則不在本文討論之內。
從以上各國曆史的摘要看來,資本主義的形成,不是預訂計劃、按部就班地完成,而是世界的交通通訊進步,商業展開後,這種需要用數目字管理的趨勢,從小國推展至大國,從海上的國家推展到濱海的國家,從沒有農業基礎的國家推展到農業基礎甚堅固的國家。這種情勢所至,內外兼逼,以致每個國家都要照自己歷史地理的情形,作必要的調整,然後社會組織法制思想宗教等等也會作同樣的調整。
從歐洲歷史上來看,這推動資本主義的主要力量是商業,而不是工業。工業發達是以後的事。英國在1694年設立英格蘭銀行(Bank of England),為資本主義的中流砥柱關於英格蘭銀行組織的情形,以及立即吸引歐洲大陸各處的資本,支援英軍對法戰事見John Giuseppi;The Bank of England:A History from Its Foundation in 1694(Chicage,1966),and ,The Early History of Banking in England(New York,1965)�也可以參考Phyllis Deane,and W�A�Cole,British Economic Growth:1688…19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