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臉上露出了一絲笑容:“還有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吧?”
“這樣做有錯?”程軍問道。
韓孔雀道:“這樣做沒錯,比如,1949年12月,偉人的同窗好友鄒,給偉人寫信獲得親筆回覆,鄒將偉人的回信當成傳家寶珍藏。
然而,1977年,當時的縣檔案館派人將信‘借閱’後,再也沒有歸還,鄒家只拿回了一份影印件,但該館相關人員表示,偉人的信應該由國家保管,目前這封信已上交首都相關部門。
但人家鄒家的女兒表示,38年來,她和家人一直在努力追索這封信,卻一直沒有人搭理,這是什麼狗屁事情?這不是扯淡嗎?他們憑什麼拿走人家的信件?這裡依的什麼法?”
沉默了好一會兒,程軍才道:“像這樣的涉及領袖物件收藏權的歸屬問題,在全國尚無先例,很難從法律予以界定。”
“你真不愧是當官的,好像鄒家也是得到了這樣一種答覆。”韓孔雀苦笑道。
韓孔雀這也算是恨鐵不成鋼,如果不走出國門,看到都是國外怎麼亂,怎麼危險,怎麼窮,只有真正出國看一看,才知道什麼是報憂不報喜。
走出國門了,才發現,國外並不是那麼差,國內並不是那麼好,只有走出國門了,才知道,很多國內被禁制的,原來在國外比比皆是。
來美國這半個多月,韓孔雀就瞭解了很多情況,有相當一部分文物,在美國流通,這些都是在最近20年左右的時間裡,透過境外走私流到境外。
據美國《商業週刊》2014年報道,作為文明古國的中國,每年有包括翡翠、瓷質花瓶和名人古畫在內,價值百萬美元的古董,被投機分子以低價報關等手段帶出中國。
近段時間沸沸揚揚的中國肉身佛像在歐洲展出,據悉,這很可能是國內被盜的文物。
數量龐大的古蹟遺址給文物保護工作帶來了難度,大量文物古蹟被冷漠對待,更多的“非國寶級”文物和古蹟成了經濟建設和城市發展的犧牲品。
宋太祖趙匡胤的永昌陵,目前陵前石像散落麥田,路人任意踩踏拍照,這是為什麼?
因為這些東西都是國家的,所以誰都不關心,就算破壞了,也不是自己的損失,而國外的制度就真的那麼自私?
那麼外國的文物可以怎麼處理?人家的方法是不是更加有以利於保護文物?
西方有些國家規定,百年以前的遺存物算文物。
西方國家很早透過法律賦予了對遺留物、埋藏物、隱藏物等發現人的報酬請求權,並明確了獎金應占總值的比例。
有法可依,就可以放心大膽地挖,而在國內,土地非私有,非法挖寶,挖了也是白挖。
2014年2月,美國加利福尼亞州一對夫婦在自家院子裡,挖出了1427枚19世紀古金幣,價值高達1千萬美元,這極有可能是美國曆史上出土的最有價值的古金幣。
但是,在私有土地之外挖到寶藏,私人無權獨佔,對此,美國的《考古資源保護法》做了詳細的規定,違法獨佔者可能吃上牢飯。
據美聯社報道,2005年,美國猶他州一名叫做斯科特的男子,在沙漠山區遠足時,偶然發現了一處150多年前的寶藏,其中包含10箱金磚,至少價值上千萬美元。
由於無法和美國政府達成一個適當的寶藏“發現獎勵金”協議,斯科特最後選擇讓這筆寶藏長埋原處,政府也束手無策。
美國佛羅里達州的施米特一家,在大西洋海岸一個沉船遺址附近,尋到總值30萬美元的金飾,包括19米長的金鍊,根據美國及佛州法律,他們可與擁有遺址發掘權的公司,瓜分最少80%的寶藏。
其實不止是在美國,在英國,挖到寶可以賣給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