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就沒有那麼客氣了。我拿出事先準備好的一張紙,紙上用粗體字印著“邱寶昌!求報償?”,我強忍著自己的笑假裝深沉嚴肅地舉起這張紙向所有在場旁聽的福壽螺受害者以及那些不知所謂的“熱心觀眾”展示,旁聽席上發出陣陣竊竊私笑。連蜀國演義的“行政總監”也忍不住笑了出來。
然後我把這張“標語”轉向法庭上的三位法官。我估計法官看了這幾個標語,說不定也死命忍著不讓自己笑出來,以盡力保持法庭的莊嚴。在整個庭審的過程當中,我的這張“標語”就豎立在我的原告席上,邱寶昌每次抬頭講話都會看到我的這張標語。可笑的是他沒有要求法庭命令我撤掉這張標語。我想邱心裡一定恨死了我的“胡鬧”
在我提供給法庭的照片中,其中一張清楚顯示了當時用餐時餐桌上的一個牙籤盒,這個牙籤盒設計的相當精美,是蜀國演義餐廳特製的,上面並有蜀國演義的標誌。估計許多在蜀國演義吃過飯的顧客都曾見過這個牙籤盒,而且我清楚記得食客可以購買這個牙籤盒作為紀念品帶走。根據謝律師給我的建議,在開庭前我請朋友假扮食客再度前往蜀國演義餐廳用餐,並假裝對牙籤盒感興趣,購買了一個帶到法庭上作為另一份證據,朋友還為此開了一張蜀國演義的發票。
當看到謝律師出其不意地拿出這個牙籤盒並指引法官仔細觀看照片上的牙籤盒外形時,一直沒有說話的行政總監馬上向法官表態:“我們酒樓從來沒有出售過這樣的牙籤盒,這不是我們酒樓的牙籤盒。”
邱寶昌緊接著表態:“被告律師提醒法庭注意:既然這個牙籤盒可以不知道從何而來,那麼照片上的牙籤盒也可以是不知道從何而來的,由此這張照片有可能就是偽造的。”
謝律師義務代理的二十多例福壽螺事件受害者起訴蜀國演義的案子,被告方蜀國演義基本上都由匯佳律師事務所代理,不過邱寶昌沒有親自出席其它案子的庭審,據到場的其它受害者指認,他們起訴蜀國演義的案子,出現在被告席上對方的的辯護律師也是匯佳律師事務所的苗運平。
庭審結束之後,邱寶昌當著所有在場旁聽的人士對我說了這麼一句話:“我很佩服當事人長期做陽光骨髓庫義工的經歷。”
我回答道:“我很欽佩你,敢於公然和消費者對抗。不過我還是告訴你,你來當蜀國演義的律師不恰當。”
確實,我對邱寶昌的行為充滿了不解和無法接受。
走出法院,只能等在法院門口的海峽兩岸的記者朋友們馬上圍了上來,我回頭看了看在我身後走出法院的邱寶昌,估計他在法庭裡沒有看到記者,以為今天不會有記者到場。看到法院門口扛著攝影機的電視臺記者,他立刻扭頭走了回去,此後再也沒有出現過。這位平常在新聞媒體上針對“消費維權大事件”頻頻露面說話的知名人士居然不敢面對他非常熟悉的媒體!
CCTV的記者問了一個讓我記憶深刻的問題:“聽說為了這個案子,您還有證人專門從臺灣遠道而來,維權的成本如此之高,您覺得值得嗎?”
我回答說:“正是因為維權的成本過高,所以我必須堅持,我認為自己今天代表了許多因為維權成本過高而無法前來法庭維權的受害者。”
35。部落格隨筆一(節選)(1)
最近,在北京出了一件咄咄怪事,身為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障專業委員會主任的邱寶昌律師,公然站在蜀國演義餐廳的一邊,和受害維權的消費者站在了對立面。
這位邱律師,現任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北京市匯佳律師事務所主任;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顧問;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法律顧問;中國消費者報社及中國消費者雜誌社常年法律顧問;北京新聞臺新聞廣播首批特約評論員。2001年被提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