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向法院起訴,正如蜀國演義方面清楚的那樣,一旦走上司法途徑,在中國現行的法律制度下面,受害者們維權的成本要遠遠大於勝訴後能夠得到的賠償,而且即便勝訴,到執行賠償又有很長的時間。並不是每一位受害者都能夠承受因此而導致的時間、金錢和精力的成本。
但這個官司對於我來說,意義不僅僅是我個人是否能夠透過法律得到公道,我知道因為我的“代表性”,我應該把這官司堅持下去。
在即將前往北京出庭的時候,我同時接到了廣州《羊城晚報》和《南方日報》要給我做人物專訪的要求。
廣州媒體依然對我的維權歷程充滿興趣,廣州兩家媒體對我的人物專訪只能說明了媒體朋友對社會正義的支援。我在廣州中山大學校園裡分別與《羊城晚報》和《南方日報》的四位記者見了面。我向到場的記者朋友們表達了我想要“打假”的想法。
我個人的所謂“傳奇經歷”讓媒體的朋友們覺得我身上有一些常人所沒有的特性,他們給我冠上了各種“頭銜”,諸如“中國著名民間志願者”這樣的充滿善意和鼓勵的稱呼。這讓我汗顏無比,同時,我也覺得自己有一種使命感,我想這種使命感來自於人類的善良本性。我更加像是一個自由騎士式的“獨立個體”,正因如此,我的種種舉動被我的朋友們視為是“唐吉坷德”式行為。
我很清楚,司法公正有賴於媒體的監督,傳媒對司法進行監督是司法程式公開化的要求。然而由於種種原因,傳媒能起的作用非常有限。
就在7月10日我的官司開庭前一天,《羊城晚報》率先刊出了整整半個版面的專訪文章“楊仿仿:被‘福壽螺’改變的人生”。
但廣州媒體的支援對於北京來說還是有些太遙遠了。此時大多數北京的媒體似乎已經對福壽螺事件“不感興趣”!
我的臺灣證人蘇愛玲小姐在7月9日從高雄飛往澳門轉機前來北京,專程為我的官司出庭作證。
她來北京的那天下午突然下起了大冰雹。盛夏的北京城,天空中一片烏黑,我和北京的朋友在前往機場接機的路上幾乎是用比走路還慢的車速在能見度極低的道路上行走。車窗外狂風暴雨夾雜著碩大的冰雹砸在車上叮叮咚咚直響。我想,《竇娥冤》裡的六月飛雪也不過如此吧?隱隱地心裡有些不祥的感覺。
蘇小姐搭乘的班機在北京上空無法降落而轉飛天津,而在天津等候飛回北京時,所有乘客都沒有被允許下飛機休息,足足在飛機上坐等了七八個小時。一大早從高雄起飛的她直到當晚十一點鐘才重新飛抵北京。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33。第 二 次 開 庭(2)
臺灣的中天電視臺駐北京的記者戴菉小姐也約好開庭當天前來採訪,並向朝陽區人民法院提出採訪的申請。但是朝陽區法院拒絕了所有新聞媒體的申請,法院並通知所有的新聞媒體“此次審理過程將不對任何新聞媒體開放”。連中央電視臺也未被批准入場採訪,幾乎所有的北京紙媒記者都沒有到場。
法庭並嚴格規定“旁聽人數”,蜀國演義已經搶先派來了十來個年輕人佔座,一些此前從未出現過的“普法教育熱心聽眾” 又擠佔了另一部分座位,使得原本就狹小擁擠的旁聽席根本就沒有座位給前來旁聽的福壽螺事件受害者們。
主審法官便要求多位沒有位置的受害者們離開法庭。這讓多位福壽螺事件受害者們大感不平,他們紛紛開始和法官理論。後來法官還是讓幾個顯然是來佔座的蜀國演義“徒眾”離開了法庭,這才稍稍平息了受害者們的憤怒。
作為蜀國演義的辯護律師,邱寶昌和其手下律師苗運平坐在我對面的被告席上,苗運平依然不太抬頭看我,邱寶昌則時而與坐在其身邊的蜀國演義行政總監交頭接耳。
對邱寶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