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我是指那段我和天楊已經在一起一年多,我已經厭倦了像小孩一樣整日吵架和好的生活的日子,說得再確切一點,我已經開始厭倦並背叛天楊但還沒發現我早已是那麼愛她,就是在那段時間,我開始對偵探推理小說感興趣,對小報上的謀殺案新聞感興趣,對警匪電視劇感興趣,甚至對書店裡的犯罪心理學教材感興趣,我知道只是想想而已,我不會那麼傻照做。可是這“想想而已”讓我膽寒。一九九六年的酷夏因著這份膽寒有了一點凌厲的味道。在那間筒子樓裡的斗室中我和她兇惡地吻著,她的手柔若無骨,即便是夏天也仍是冰涼——那時我就想:“賤貨,你活著不過是浪費人類的生產資料。”
徹底打消我這個“想想而已”的是天楊的一本書,叫《罪與罰》,那時天楊已經跟她爺爺奶奶旅遊回來了,那個暑假我經常在天楊的小屋裡泡著,卻只是吻她的臉——為治療我可憐的犯罪感。《罪與罰》是我有生以來從頭到尾一字一句看完的第一本也是唯一一本長篇小說,陀思妥耶夫斯基同學你幫了我大忙。那麼好吧,別讓偶然的一點靜電變成電閃雷鳴,你以為你是演《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省省吧,你以為你能像人家小四那麼好的命碰上楊德昌?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八號,暮色襲來的教室裡,我絕望地等待著天楊的審判。判決書由十一個字組成,含標點:我愛你。非常,非常愛。
天楊我願意為你死。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到一九九七年二月,我和天楊在一起差不多三個月,這三個月是我們最幸福的日子。我發誓要永遠對她好,再不背叛她傷害她從此不離不棄地久天長。她一如既往地喜歡粘著我,從不做出一副“是我原諒了你”的恩賜模樣。那些日子裡充滿著幸福。不是城堡門一關王子公主從此白頭到老的那種弱智幸福,那幸福就像一些長途跋涉遷徙的動物,終於在嚴冬時趕到一個春暖花開的地方,這幸福不是快樂,是艱辛的溫暖,和劫後餘生的寬容。那段時間在故鄉乾冷的朔風中長久地抱她吻她的時候總覺得像是站在一片廢墟上,無處話淒涼之際還好剩下了你。
那些日子她一下課就會到我的座位這兒來,趕走我的同桌,跟我待一會兒,我同桌總是很不滿地嘀咕:“都老夫老妻的了,還肉麻兮兮的。”也對,放眼全年級,從高一一直走到高三的算上我們也不到五對。張宇良總是戲謔地看著我,嘆口氣:“哥們兒,你總算是想明白了。”他是方可寒的熟客,熟到可以賒賬打折的那種。他女朋友對此早就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用他自己的話說:“我是為我女朋友好,眼看要高考了,她自己也害怕萬一懷孕,可是我也有正當需要吧。”我真的很想知道要是老師們聽見他們的寶貝模範生再加學生會副主席的這番話會作何感想,我更想知道為什麼這傢伙永遠能把什麼事都分得清清楚楚:學業和戀愛,戀愛和——我該把他和方可寒之間的東西稱為什麼?總之,我不行。
更神的是,他會在對我說完這番話之後再走上講臺,一本正經地面向全班,“同學們,這次班會主要是為了討論一下,元旦全校的新年文藝匯演上我們班該出個什麼節目,我個人認為,這是我們中學時代的最後一個元旦,所以……”
一九九六年年末,我和天楊的蜜月。我們常常在走廊裡撞上方可寒,她倒是很大方地跟我們打招呼。上課的日子她不化妝,但可能是因為冬天的關係,寒冷讓她的嘴唇蒙上一種凜凜的鮮豔。零下二十度的寒冷裡,她居然在冬季校服的上衣下面穿了條短裙。真行。和她擦肩而過的時候我握緊了天楊的小手,嘲笑自己:真沒種,差點為了這麼個婊子淪落成失足青年。這婊子她轉過臉對我笑笑,然後用你聽不見聲音的步伐消失在走廊的另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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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楊和江東(5)
後來,我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