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家生子,也一樣永遠是府裡的奴才。 只有極少數是活契,比如寶玉房裡的襲人,當時的賣身價是二十兩,以後若他們家拿錢來贖人,咱們是寬厚之家,許她贖身出去,這便是她的福氣。若咱們再大度些,連身價銀子也不要了,放她回家嫁人,那麼給外間人知道了,是要誇咱們家是積善之家的。 就是那些賣成死契的奴才,咱們家也一向也比別家待遇優厚,別說像賴大家的、林之孝家的都早就成了大財主,就是那些看門的婆子,他們在府裡伺候多年,誰家沒攢下幾十兩銀子? 按說賣身的奴才是不準自己私存銀子的,可自打明末四下裡爆發了奴變,後來許多人家對奴才也沒那麼嚴格,許他們存些體己,也是有的。這章沒有結束,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