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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先生文中說三月二十四日《自立晚報》誤用《湯如炎要閹人》,我心裡頗為疑惑,疑惑不定之餘,找了一份該報,前後瞧之,原來《自立晚報》並沒有“誤用”,而是柏楊先生“誤用”,湯公之話如果改為:“三月二十四日,《自立晚報》上柏楊誤用《湯如炎要閹人》,就符合事實矣。依湯公說法,乍看起來,該文豈不好像是該報社論乎?我想湯先生可能是正義之怒太多,怒昏了尊頭,才有如此傑作,如果倒轉過來,我說湯先生的言論,就是立法院的言論,可乎?不可乎?此之謂以總體代個體的背黑鍋主義,乃不求甚解的古老毛病,無怪《中外建設》雜誌社論一再強調“足食、足兵,尤貴足教”。

不過,以湯先生的“仁之方”來看,當然不會如此胡塗,恐怕還是另有一種學問,曰“不讓豎子成名學”,蓋湯公已經因“閹人”之舉,聲震天下,柏楊先生無名老頭,能算老幾?我不提他,以免他沾我的光。記得一九三○年代,林語堂先生在上海創辦《宇宙風》《人間世》,就直截了當宣佈,對任何人的攻擊,都不指名答覆,蓋也是不允許別人藉該刊而成名也。這種作法我不贊成,但我卻尊重這種作法,因每人有每人的個性和氣質,每人有每人的行為規範和適應之道,不應互相勉強求同。不過是,不提對方名字以免其成名則可,割頭栽贓便不可也。說“《自立晚報》上有一篇文章誤用”則可,說“《自立晚報》誤用”便不可;說“立法院有一位立法委員要閹人”則可,說“立法院要閹人”便不可。推而廣之,說“有一箇中國人要割人的生殖器”則可,說“中國人要割人的生殖器”便不可也。是否有當,恭請示遵。

湯如炎先生主要的目的似乎是在於引用孟軻先生的話,那就是說,有人以橫逆加我,我就自己反省一番,是我不仁乎?抑我無禮乎?以研究“這傢伙何以會瞎來呢?”反省的結果當然是我很仁呀,我很禮呀。可是仍有人亂冒犯,我就自己再反省一番,可能是我不忠吧,反省的結果又當然是我很忠呀,可是冒犯仍照來不誤,那麼,我就曰:那不過是個禽獸,“對於禽獸一樣的傢伙,責備又有啥用”?

這一段話很雄辯,早些時有些朋友就勸我引用,我沒有照辦,並不是我也要“仁之方”,而是這些話充滿了濃烈的情緒,一旦情緒太濃,就無法理智地討論問題。嗚呼,如果柏楊先生也引用了這一段話,再加上孟軻先生最夾纏的“予豈好辯哉,予不得已也”。湯先生聽啦,將如何的表情乎?孟軻先生是搞政治的,在###中,煽動重於說服,柏楊先生既然成了禽獸,則非禽獸先生自然準贏矣。柏楊先生如果也先下手為強,搶過孟軻先生這段武器,在紙上擺開架勢,難道情勢就變化了哉?理性的問題不能靠情緒去解決。即令柏楊先生成了禽獸,也不妨礙節育是真理。同樣,如今湯如炎先生隆重地成了非禽獸,也不能對反節育的論據有啥幫助也。

不過有一點是值得慶幸的,非禽獸先生說他“閹人”,目的並不是真的要閹,只不過“說說嚇嚇”,只不過使無識之徒聽了害怕,恍然悔過而已。嗟夫,非禽獸先生如果早講得那麼明白,我們何至如此擔心哉。於此特別大嗓門轉告一些可憐的小民得知,已經沒有關係啦,生殖器已經安全啦。不過我誠懇建議非禽獸先生,以後“仁之方”再發作的時候,千萬別在立法院發作,如果再在立法院發作,恐怕用不著貴閣下親自動手,可能會把生殖器紛紛嚇掉了也。

非禽獸先生大聲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