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個世紀之前的事情,細節已經很難記起來。
良久,他似乎想起了一點兒:“當時人骨附近好像有些……那叫什麼草啊,就是那種紫色的……”
“薰衣草?”印象中在這一帶,紫色的植物就只有薰衣草。
“對,就是薰衣草,在發現人骨的地方有些薰衣草,應該是小孩子貪玩,在附近摘的……”志伯說著竟然趴在桌子上睡著了。看著桌子上那三個空酒瓶,我想要是我的話,半瓶沒喝完就倒下了。
我把志伯抱回他那間不足十平方的臥室,為他蓋上被子便與蓁蓁離開。
剛出門口,電話就響起了,是悅桐的來電:“阿慕,你猜對了,這宗案子果然與邪教有關。”
“知道是什麼教派嗎?”我焦急問道。
“基督教。”聽見這話,我差點沒摔倒。
“你又找我樂子了。”我無奈地說。如果是其他人跟我開這樣的玩笑,我一定會問候她母親,但是悅桐就算是怎樣耍我,我也只能認命了,誰叫我欠她的。
“從死者書包裡找到的那張紙,經常處理後已能看清楚上面的字跡,上面寫著的不是‘信什麼得水牛’,而是‘信上帝得永生’,下面是一些關於基督教的介紹,還寫上了附近一間教堂的地址。而腳踏車齒輪上的植物殘渣經化驗後證實是薰衣草,你也許該到那間教堂附近看看。”
志伯不是說,五十多年前的化屍事件現場也發現薰衣草嗎?難道兩名死者因為去過同一個地方而遇害?
“死者的身份確認了嗎?”這個問題很重要,不能確定死者的身份,調查方向就容易出現偏差。
“已經確認了,經過DNA檢測證實他就是周少龍。”
結束與悅桐的通話後,我撥了個電話給流年詢問首級睜目是否有可能,得到的回答是:“可能性非常低,但也不能說絕不可能。人在死亡之後一段較短的時間內,有可能出現肌肉收縮的現象,因此而睜開眼睛在理論上是有可能的,但是發生機率恐怕只數十萬分之一。像你說那樣,死後三年還能睜眼,可能性就更低了,也許只有億萬分之一,只可以說不能排除這個可能性。”
我之所以特意請教流年,無非是為了證實志伯是不是喝醉了說胡話,既然流年說有這個可能,那麼志伯的話便有一定的可信性。
掛掉電話後,我和蓁蓁來一間位於懷石中學與周屋村之間的孤兒院,其位置距離那兩宗事隔五十多年的化屍案件的發生地並不遠。這間孤兒院名為史密斯兒童福利院,看樣子應該是非政府機構。我們之所以會來這裡,是因為孤兒院裡有一間教堂,而那張手寫宣傳單上所說的教堂就是這一間。
教堂的規模不大,採用歐式巴洛克風格,應該建於民國初期,恐怕已經有超過一百年曆史。不過,看樣子還挺堅固的,不像現在那些豆腐渣工程,三五十年就已經被列為危樓。
第三章 修女牧師(下)
今天是星期天,教堂內正在做禮拜。我們到達時,牧師已經在帶領信徒唱阿門頌,看來禮拜馬上就會結束,因此我們並沒有急著進去,而是站在門外等候,順便也觀察一下里面的情況。這兒畢竟是間位處偏僻的小教堂,所以來做禮拜的信徒並不多,但竟然讓我發現外國人的身影。與我們相比,外國人十分重視宗教信仰,雖然在個角度看來,宗教是政治下的產物,但是沒有信仰的人的確較容易墮落,甚至犯罪。
莊嚴的禮拜儀式結束後,一名六十有餘、面容慈祥的老修女與信徒有說有笑地送對方到門外,當看見我們的時候,便向我們露出友善的笑容,謙卑問道:“需要幫忙嗎?天父的孩子。”
“您好,我叫慕申羽,是刑偵局的探員,附近發生了一宗命案,所以我們過來詢問一些情況,希望能從中得到線索。”我出示了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