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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

以直接書面審理。這個案子事實部分,一審法院調查的很清楚,並沒有需要再調查的地方。李明山決定先把判決書寫出來再說。

吃人嘴軟,拿人手短,李明山對這個案子也不好拖延。當天上午他就把判決書起草了出來。只等著庭長簽字、蓋上院印,這就是終審的判決。

“華庭,我的一篇判決書草稿,請您幫忙審閱。”李明山拿著新鮮出爐的判決草稿,大步走到庭長辦公室。華庭長正在看報,聞言放下手中的報紙,拿起李明山的判決細細瀏覽起來。

薄薄的三頁紙草稿並不長,華庭長沒用幾分鐘,就看完了。李明山是老審判員,判決沒什麼問題。他龍飛鳳舞地簽上了自己的大名。

李明山暗喜,只等蓋上大印,朱律師的情誼就還上了。他也沒叫書記員阿賴跑腿,自己親自跑到辦公室用印。

“阿賴,把這份判決發了吧。”李明山把用好大印的判決,扔給書記員。阿賴應了一聲,寫好快遞單,塞到了信封裡,隨其他文書一起,扔到了收發室。只等郵差上門,就可以送達出去。

李明山見事情搞定,正要打個電話給朱律師報喜。一陣急促的手機鈴聲,從自己的腰間傳來。他摸出手機一看,是華庭長。

“名山,你剛才那個判決發了沒有?”華庭長語氣急促,似乎頗為著急。

“已經發出去了”李明山有點莫名其妙。

“壞了,壞了。”華庭長連說兩聲壞了,李明山也嚴肅起來。

“華庭,出什麼事了?郵件應該還在收發室,沒寄出去。”

“好,趕快把它找出來,拿到我辦公室來。”華庭長一聽還有的救,不禁放下心來。

“要快。”他又催促了一句。“知道了,華庭,馬上給您拿過來”。李明山皺皺眉頭,他實在想不出華庭,為什麼一副火燒眉毛的樣子。

李明山叫上阿賴,兩人在堆積如山的郵件裡,找了大半天,才找到了那份判決書。他們又滿頭大汗、百里加急地送到了庭長辦公室。

“明山啊,你這篇判決,有點問題,建議改改。”華庭長見判決已經追回,心裡大定。他遞給李明山一根菸,李明山趕緊接過,順便給華庭點上。

他有點心虛地問道,“華庭,您指的是?”

“你對證據的認定有點問題啊,我覺得你不妨參考一下,我院小宋發表在《人民法制報》上的文章。”華庭長吞吐了一口煙霧,慢悠悠地說道。

“華庭,我個人認為斷案,應該依據法律,學術觀點只能作為參考。”李明山據理力爭。

華庭長意外地看了他一眼,李明山平時對自己恭恭敬敬,今天有點不對勁。他也沒多想,只當是李明山堅決捍衛自己的觀點。中院的這些法官,都有自己的觀點,彼此也不是很對付,華庭長心知肚明。

上升到觀點之爭,他這個庭長也不好以權壓人。他想了想,開啟了今天的《濱海都市報》,指著一篇報道,對李明山提醒道:“你先看看這個。”

華庭長手指著一篇名為《惡母拆婚又訛錢,正義法官為單親媽媽撐起一片天》的報道,示意李明山好好讀讀。華庭在搞什麼鬼?領導意志不可違,李明山耐著性子看了下去。他越看越心驚,這則新聞說的不就是自己手上的案子嘛,連當事人的姓氏都一樣。

“明山,我們辦案,不但要**律效果,還要講社會效果。這篇新聞,如果我猜的沒錯的話,說的就是你這個案子。你想想,如果你翻了案,判決發出去了,會造成什麼影響?”

華庭長語重心長地教育道。他也是簽發了以後,才看到這篇報道,這才火急火燎地讓李明山追回文書。

李明山經這麼一提醒,嚇出一身冷汗。華庭說的沒錯,濱海都市報這篇通訊稿,將原告薛保保釘死在了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