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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走後不久,他便通知我去辦公室,等他回來把案件的情況做個匯總,還有事要跟我說。

去的時候,董建國、司馬雨和幾個偵查員正在那裡談笑。

“真TMD!”董建國莫名其妙地說出三個字母,“今天可能是我最灰頭土臉的一次了!連找三個知情人,都被人放了鴿子。——本來電話聯絡好了的,去的時候又說不在,白跑了幾趟!”

“你還算好的了!”司馬雨說,“另一組人調查時說話時不注意,被別人臭罵了一頓!”

“怎麼回事,你可得說說!”董建國幸災樂禍地笑了。

“他們調查到別人家裡有人失蹤,張口就問會不會是礦洞時的那人,還讓人家去辨認!”

“這有什麼問題,我們也是這樣說的!”

“他們還當場提取了失蹤人員親屬的血液,準備做DNA鑑定。”

“我們也提取了!”

“那你該不會也只提取母親的血液,拒絕提取父親的吧?”

“父母親的都提取了,重點是提取母親的!”

“聰明!你不會說為什麼非提取母親的血液不可吧?”

“當然沒說!”董建國詫異地問:“他們這樣說了?”

司馬雨沒有回答,只是笑。

“我裡個娘,他們可真夠神奇的!”董建國感嘆道。

在場的人都大笑起來。

我們都知道為什麼非得提取母親的血液,那是因為有些死者,不一定跟其他親屬有血源關係!說出來顯得有些邪惡,但事實的確如此,在我們之前的案件中,出現DNA檢驗結果出來後,死者跟父親沒有任何血緣關係的情況!記得那件事鬧得沸沸揚揚,死者母親甚至揚言要告公安局侵犯了隱私權。從那以後,凡是做DNA檢驗,我們一定要提取母親的血樣。這樣做,不是我們非得知道誰是誰的誰,只是從工作的角度來說,這樣可以少走彎路罷了!但如果把原因說出來,不是擺明懷疑別人的清白嘛!

第70章 欠下的,總得自己去還(一)

正談笑著,潘雲從局領導那裡彙報回來了。

“協查通報張貼出去了嗎?”潘雲問董建國。

“貼出去了。大街小巷都貼著,鄰近的兄弟單位也給郵寄了!”董建國說。

“現場物品的來源情況查得怎樣?”

“褲子很普通,那種品牌銷售很廣,無法著手!皮帶和鞋子也是一樣!”

“失蹤人員資訊呢?”

“半年來,共接到失蹤報告九起,但沒有符合死者特點的人!”

“不管是否符合特徵,都進行一下DNA檢驗!”潘雲不敢有任何疏漏,“這樣讓人踏實點!”

“我總覺得調查的範圍過窄,而且肯配合的人不多,幹起來事倍功半!到現在一點線索也沒有!”董建國說,“不如登報或在電視臺播放尋屍啟事,可能效果要好很多!”

“我也考慮到了,剛才在局領導那裡,跟他們請示了一下。領導同意了!”潘雲說,“可我們的工作絕不能停下來,一切按原安排進行!”

“送來的血液都做了DNA檢驗,沒有比對上的!”我向潘雲報告道。

“師兄,這件案子你先放一放,手頭上有什麼要做的移交給李智林。”潘雲對我說,“剛接到領導的通知,你被抽調到城郊分局,跟進三年前的一件命案!”

“我們這件也是命案呀!”我有些不甘心就此停下自己的工作。

說實話,我不願再欠下“人命”,那樣不知會讓我歉疚到什麼時候!

“領導也知道我們的情況,但是沒辦法,城郊分局的那件案子有了線索,急需你過去幫忙!”潘雲解釋道,“再說,我們的案子還需要先確定死者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