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雖不善。而其流足以濟人。則非善而實是也。然此就一節論之耳。他如非義之義。非禮之禮。非信之信。非慈之慈。皆當決擇。
像子路接受人家的牛,好像是不善;‘而其流足以濟人,則非善而實是也’,這是真善。‘然此就一節論之耳’,這是就一樁事情來說明,什麼叫“是”,什麼叫“非”。
‘他如非義之義、非禮之禮、非信之信、非慈之慈,皆當決擇’。什麼叫“道義”?什麼是“禮敬”?什麼是“信用”?什麼是“慈悲”?這裡都有“是”有“非”,如果不能辨別,往往自以為行善,其實造了大惡。講修福,沒有智慧的人怎麼修福?真的要有福、要有慧;沒有福慧,想修福也修不到福。
何謂偏正。昔呂文懿公初辭相位。歸故里。海內仰之。如泰山北斗。有一鄉人。醉而詈之。呂公不動。謂其僕曰。醉者勿與較也。閉門謝之。逾年。其人犯死刑入獄。呂公始悔之曰。使當時稍與計較。送公家責治。可以小懲而大戒。吾當時只欲存心於厚。不謂養成其惡。以至於此。此以善心而行惡事者也。
呂文懿公告老返鄉,就是現在講的退休。古代的制度,宰相就相當於現代的行政院長。雖然退休,他的德望功勳為世人所敬仰。‘泰山北斗’,比喻高。
‘有一鄉人,醉而詈之。呂公不動,謂其僕曰:醉者勿與較也,閉門謝之’,同鄉有一個人,喝醉了酒,牢騷滿腹,遇到呂先生就罵他。呂先生做過宰相,度量大,有涵養,不跟他計較。跟他的傭人說:“他醉了,不要跟他計較。”閉門謝之,也不在意。
‘逾年,其人犯死刑入獄’,過了一年,聽說這個人犯了重罪,判死刑入獄了。
‘呂公始悔之曰’,呂老先生才後悔,上一次遭遇的事情處置錯了!說:‘使當時稍與計較,送公家責治,可以小懲而大戒’,當時如果跟他計較,捉他去監牢關幾天,使他警戒收斂一點,可能不致於犯今日之死罪。
‘吾當時只欲存心於厚,不謂養成其惡,以至於此。此以善心而行惡事者也’,這種例子太多了——善心造了大惡。尤其是現代一些年輕的父母,對待兒女溺愛;到兒女長成了,不孝順父母、為非作歹,才曉得自己大錯特錯!小孩就是要從小教起——少成若天性。小時候如果不嚴加管教,長大了就沒法子教了;必然是背叛父母,父母對他稍微有點不好,他就不滿意。這還得了!
從前中國古老的刑罰裡有一條叫“親權處分”——是父母說我這兒子不孝,你把我的兒子判死刑,殺了他!法官馬上判,什麼都不要審了!“親權”是第一等處分。所以從前兒女怕父母;父母若告狀,法官不審就定案了。父母說給他坐三年牢,馬上就批准。為什麼?那是“父母之命”,沒話講的,不必審,大家認為這是絕對正確的。那個做父母的不愛兒女呢?父母不愛你,你在社會上就不能做人了,社會自然也不要你了。“親權處分”好像在民國二十幾年還有,以後廢除掉了。有這一條法律,的確兒子不敢不孝,不孝,國家法律要治罪的;而且還沒有辦法請律師,都不能請的——親權沒有辯護的。這是真正值得我們去反省深思的。
又有以噁心而行善事者。如某家大富。值歲荒。窮民白晝搶粟於市。告之縣。縣不理。窮民愈肆。遂私執而困辱之。眾始定。不然幾亂矣。
遇到荒年收成不好,‘窮民白晝搶粟於市’,‘粟’就是糧食,貧民到處去搶劫。
‘告之縣,縣不理’,到縣政府告狀,縣政府怕群眾暴亂,不敢阻攔。
‘窮民愈肆’,搶劫的風氣愈來愈盛,縣官也管不了。怎麼辦呢?
‘遂私執而困辱之,眾始定’,他自己把這些搶劫的人抓來,私自用刑,把事情平定了。如果事情不平定?‘不然幾亂矣’,幾乎地方就發生動亂,就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