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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訴孩子與另

方爭吵後自己的不開心,但是絕對不要在孩子面前批評、責罵另一方。

常的現

可以對孩子說 :“ 這次爭吵使我感到很累,有些失

望。 ” 但是你不可以

說:“你爸爸很不 講理,他使我很累。 ” 如果可以,你這樣說會對孩子

幫助 :“爸爸有他的看 法,那也是為了我們好的,只是其中一部分我不能

同意。 ”就是 在孩子面前給予另一方肯定。

如果你哭了,不要在孩子問你時否認,坦白地承認好了。哭

件見不得人、罪惡或錯誤的事,也不是隻有軟弱的人才會做的事。所有

都會有哭泣的時刻,甚至所有情緒當達到一定程度時,都會有眼淚出來。

(2) 絕不把痛苦歸咎於另一方或孩子。

無論你有什麼情緒,或者痛苦,都要明白這是自己的人生,

任,事情中都有自己的決定引起的後果。絕對不要在孩子面前埋怨另一

更不要說問題是孩子的錯,或者是孩子引起的。就算是說笑都不可以。

你可以對孩子說 :

· 每個人都會有煩惱和不如意,我現在就是處於這樣一個狀況。

泣不是 一

自己的 責

方,

· 有一些事情,我與你的爸爸

/媽媽的意見不一致,這也是很正常的

現象,因為沒有兩個人能夠在所有事情上都看法一致。

· 事情與你 (孩子 )完全無關。爸爸媽媽對你的愛也完全跟以前一樣,

絕對沒有改變。

假如孩子較年長,能夠與你像朋友般傾談內心的感受,你可

的一份情緒帶出來與孩子談談。前面說過的原則必須遵守

以把內 心

( 不批評另一

方),若不能做到這點,則不應與孩子談論。以

不應說

下是一些例子 :

可以說

“你爸爸 /媽媽沒有做好 ” “我希望事情可以更好 ”

“ 你爸爸 /媽媽沒有照顧我 ” “我很想你爸爸 /媽媽多問我需要些什麼 ”

“ 你爸爸 /媽媽沒有尊重我 ” “我以為你爸爸 /媽媽回先跟我談談 ”

“ 你爸爸 /媽媽很自私 ” “對於會對我產生影響的事。我需要別人

跟我談談 ”

(3) 無論發生了什麼事情,父母對孩子的愛都不會改變。

假如父母雙方都能按照上述的做法,在衝突爭吵的過程中與

溝通,孩子心中雖然難受,但是會感到父母懂得處理他們自己的問題,

會減少製造問題,也會減少對自已的責怪。尤其是當父母願意與孩子探

內心的感受時,孩子也會願意對父母坦白說出內心的感受,並且接受父

在談話中的引導。

孩子保 持

便

如果父母的感情關係繼續惡化,發

展到需要分居或離婚的地步,有

上述的親子關係,孩子的心理困擾可以保持而不再惡化。當分居與離婚

成定局,父母都分別能夠與孩子建立一個更緊密的關係,互相支援。

這樣,除了在整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