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深呼吸,心裡還是默背起了霍振林教授的日記,為的就是能讓自己躁動的心平靜下來。
這一招果然很奏效!一碰到有關專案的事情,吳天就會冷靜下來,開始認真的去琢磨霍振林教授的日記裡面的內容。關於日記,雖然他都已經看完了,但是裡面的內容,他卻只研究了兩本,還有三本等著他去細細的研究。而現在,就是難得的思考的時間。既然把注意力從陳晨的身上轉移,又可以思考實驗,一舉兩得。
雖然吳天的眼睛還在看著雜誌,但是他的心卻早已經不在這上面了。他的靈魂已經出了竅。在他的頭頂上,是另一個他,只不過那個他的手中,拿的不是科學雜誌,而是霍振林教授的日記。
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吳天紋絲不動,就好像寺廟裡面打坐的和尚。陳晨雖然有動作,不過也只是翻書的動作而已。
陳晨的心裡並不像表面上那樣平靜,雖然她正極力控制自己的思想,希望注意力全部集中在手中的這本雜誌上面。但是人的思想,往往並不受人的主觀控制。
服裝對女人的誘惑力是非常大的,而服裝雜誌通常是女人瞭解服裝,提高自己審美的最佳途徑。沒看過服裝雜誌的女人。根本算不上潮女,更無法跟上流行。走在大街上,那些打扮時尚的美女,哪個的辦公桌抽屜裡不是塞滿了服裝雜誌?由此可以想象出,服裝雜誌對女人來說是多麼的重要。
可是,陳晨手中拿著最新版的服裝雜誌,卻怎麼能看不進去。要知道,往常雜誌一到手,她都會在第一時間看完。雖然她在心裡一個字一個字的默讀,讀完之後也翻頁。但是卻一個字都沒有記在心裡。別看已經翻過去那麼多頁了,但是現在回頭讓她去把念過的說一遍,她保證什麼都說不出來。
為什麼會是這樣?
原因很簡單,答案就在她的身邊。
女人雖然對服裝狂熱,但在女人的生命當中,這種對服裝的狂熱卻排不進前三。陳晨之所以躁動,就是因為有一條要遠遠高於服裝的狂熱,讓她對服裝的喜歡變的微不足道,那就是愛情。
女人喜歡服裝。換句話說就是喜歡臭美,而臭美又是為愛情服務的。而且到了最後,都得把衣服脫光光,到了那個時候。誰還會關注衣服?所以說,在愛情面前,服裝是不行的。
一開始,在頭腦清醒的情況下。陳晨還能堅持一會兒,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半小時。一個小時,兩個小時,雜誌非但不能轉移陳晨的注意力,反而還會使她變的煩躁。她覺得這本雜誌實在是太沒用了,恨不得把它摔在地上,然後再狠狠的踩上兩腳。
陳晨偷偷的瞄了一眼腕上的手錶,已經十點多了,連個小時對她來說,過的卻好像比兩天還要長。藉著翻頁的機會,她向身邊瞄了一眼。這種事,她幾乎每五分鐘到十分鐘就會做一次。相隔時間的長短,主要取決於她是否能夠想起翻雜誌。
而這一次偷看,和前十幾次沒有任何的變化,吳天如同老僧入定一般,安安穩穩的坐在那裡,別看手中的雜誌沒翻頁,但是卻看的非常入神。儘管如此,但是陳晨並沒覺得這有什麼不對的地方。所謂的科學,就是一個詞,往往能讓人研究十幾年幾十年,甚至更久。何況,這雜誌左右兩面有上千個字,別說是兩小時不翻頁,就算兩天不翻頁,那也是正常的。否則,那就不叫科學雜誌了,而是應該叫八卦雜誌,光看熱鬧就行了,不用動腦去思考!
陳晨現在有一種騎虎難下的感覺。
昨天晚上,她是刻意做了那麼一大桌子菜等吳天的。其實她早已經吃過了,說沒吃也只不過是做做樣子而已。她雖然追求吳天,但是卻沒傻到不吃不喝。何況,吳天把她甩了,去外面花天酒地,如果她在家像個深閨怨婦似的什麼都不吃,那不成傻逼了?所以在昨天,該吃吃,該喝喝,陳晨一點兒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