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鈄袷叵芊ǖ鬧鶻堂且倉揮性諏硪環交鈄攀輩豢贍茉倩櫚那榭魷虜漚郵芾牖欏2還��雜�1/4的離婚男女再婚了。離婚申請很少會產生監護權之爭,這也許是因為尋求離婚的人很少會有未成年的孩子,也可能是因為法庭和父母都不會把孩子看成是家庭中不可或缺的部分。雖然有大量的反對意見,但是有證據表明,後一種情況下,在父母的證詞和法庭記錄中,孩子很少被提及;即使有辯論,也很少有關於孩子監護問題的決定;而且當夫妻們偶爾提到他們的孩子時,也不會提到孩子的名字和家中有幾個孩子。書包網 電子書 分享網站
公共機構與私人信仰(4)
在大革命期間,離婚過程是可以觀察私人情感的為數不多的幾個視窗之一。我們不清楚在這個混亂的年代,個人的感情生活發生了多大的變化。諾格雷給我們講述了一個女兒懷孕的故事,孩子是一個有婦之夫的。她的母親假裝自己懷了孕,這樣她們就能到鄉下去等待孩子的出世,因此也就能保住女兒的名譽。看來大革命並沒有觸及到這位模範母親,她們碰到婚姻關係問題時所採取的辦法和1789年以前沒有什麼不同。當然並不是大革命創造了對妻子的毆打。但離婚的可能也會對婚姻產生某些影響。現在是婦女,例如利奧奈斯?克洛迪娜?拉梅想離開她的丈夫,因為“她和他在一起不會幸福”。在許多情況下,相愛成為婚姻的基礎。結婚已經成為一種不同尋常的時尚:在路易十六時代年平均結婚數為萬,而到了1793年,這個數字上升為萬。這些婚姻並不都是由於相愛。那些丈夫不滿25歲,比妻子年輕10歲以上的婚姻從9%到10%上升到1796年的19%,這也許是因為這是避免被徵兵的最好方式。
要想去觀察那些革命者的私生活是非常困難的。那些政治領袖的*不帶感*彩。他們已經把自己奉獻給了公眾生活,這與舊政權中的前任並沒有什麼區別;如果與建立新國家的實踐無關,那麼私人生活的大多數方面,像愛情、婚姻關係和個人健康是不會被公開的,即使是在很久以後才寫成的*也差不多都是這種情況。19世紀20年代初,韋裡埃-勒佩奧在寫他的*時,寫了許多自己早年經歷的浪漫愛情故事,但中間關於“革命之前的私人生活”的文章也只不過是佔三卷中的一章而已。似乎隨著革命的來臨,私人生活也終結了,而且只有從公眾生活中退下來以後,才重新開始私人生活。在書中,韋裡埃…勒佩奧把早年與後來昂熱中等學校的副校長的約會作為他私人生活的典型例子來講述。革命中的公眾生活經歷幾乎佔了*的全部。在韋裡埃-勒佩奧的*中唯一談到私人生活的是他家庭生活的大事件,例如,他是如何尋找伴侶的,以及他對妻子和孩子的感情。當具體談到革命經歷的時候,他只是說了他的政治判斷,而對其他方面絕口不提。他絕不把私事和政治混為一談。
甚至羅蘭夫人也是用這種慣常的風格來寫作的。面對著斷頭臺,她寫下了她的“大革命小傳”。這非常像政客的*,裡面都是每天發生的政治事件。不過,她也在*中回顧了自己早年的生活。她把*當成是私人經歷的一個練習,“我建議用我在獄中的空餘時間來收回那些屬於我個人的東西。”在這些段落中,她詳細描述了和父母在一起的生活,而且比韋裡埃-勒佩奧更多地涉及了私人的情感。當母親去世的時候,她悲痛欲絕。另外,她還很公正地評價了她對羅蘭先生的最初看法。她說:“他的嚴肅,他的精神,他的習慣全都奉獻給了工作,這令我認為,他是沒有*的或者說他是一位理性的哲學家。”
在18世紀80年代寫的信中,羅蘭夫人試圖將對政治的興趣和日常生活中的迷戀聯絡在一起。不過,1789年那充滿吸引力的公眾生活及其飛速發展使得她不可能成為革命年代的塞維尼夫人;她更多地涉足到當時的各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