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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兩下為了奪權勢同水火,人命大案更是要爭一爭的。”

“雖然不經縣衙的案子不能送到府衙。可是我聽人說過,在城裡總有府衙幫閒在縣衙附近轉悠,攛掇著那些官司輸了的人去府控。一來,每打一次官司,三班六房就發一次財,二來,官員考績,不是看他能判斷多少案,而是看他們能否做到刑簡政清。官司越少,越證明地方官牧民有術,官司越多,就說明他治下無方,鬧到上控,更是一大劣跡。不管誰有理無理,只要我們上控,侯守用的頭就會疼。”

範達道:“可是這一案裡,我們確實是擦去了死屍腳上的泥,還燒了她的鞋子。”

范進反問道:“誰證明?府衙不比縣衙,陶太守是不會騎著馬下鄉,讓我們這裡的泥巴,弄髒他衣服的。再說,身為府官,更在意治下的太平安定。若真是到了府控那步,只要范家村出幾十人到府衙門外哭門拉橫幅,會哭會鬧,官司先就贏了一半。咱們大明打官司,不一定看道理,而是看誰能鬧騰。到了府裡,即使是為了治下安定,這場官司也不會判我們輸。侯縣令也是個聰明人,聽到我那句府控,就知道這一案我們只能贏不能輸。何況小七嬸又是個沒有孃家的,一邊有宗族,一邊是外鄉人,若堂兄是縣尊,這一案該怎麼判,能怎麼判?”

範志文在旁聽著,卻是幾次張口,欲言又止,此時忍不住道:“九叔,你這樣是不對的。聖人不允許我們讀書人說謊,更不要說欺騙官府,以手段裹脅刑名。九叔,你過去是個很本分的君子,小侄很是敬佩你的為人。但是自從兩年前開始,小侄就覺得你有些變了,變的事故,也變的不像個讀書人……侯縣尊今日不擾村民,本以為他是個清官,不想他卻有這些打算,看來也比不得海筆架。”

范進道:“賢侄,聖人也說過,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聖人是不喜歡老百姓遇到事情就打官司,而是希望用道德教化手段,讓大家和睦相處。但是事實上,這是做不到的,不打官司就要打架。這也就是我們住在省城鄉下,要是到了其他府,說不定為了這事就要械鬥,幾千人上萬人的打都是常有的事。官府只管要糧要稅,其他一概不問,你且說說看,聖人的話在那些地方有什麼用?再說孔夫子拜陽貨,可見聖人也是懂得用心計的。我們讀聖賢書,是為了讓自己過的更好,而不是為了讓自己變成聖人,志文,你這樣做人是沒問題,但是出來做事,很容易吃虧的。”

範長旺的菸袋在桌上一敲,“志文,你要多和你九叔學學,只知道唸書,是沒有用的。你書唸的再多,不能給家裡賺銀子改換門庭,也是白費力氣。就拿海筆架說,我聽人說過,他一個月都未必能吃上一次肉,日子過的還不如城裡幾位舉人老爺來得舒服,像他又有什麼用?只說這次,如果不是有你九叔,我就被帶到衙門裡去了,即使不吃官司,光是食宿打點,就能讓咱們傾家蕩產!你白讀了這許多年文章,見了縣令卻連句整話都說不出,這書讀的我看也沒什麼意思!”

范進感覺的到,範志文心內名為信仰的堤壩,在現實的打壓以及親人無情的嘲諷下,隨時處於垮塌邊緣,本著治病救人以及聰明人有我一個就夠了的心態連忙岔開話題道:

“大伯,事情其實現在還沒算過去。”

“怎麼?不是具結了麼?”

“話是這麼說,可是縣太爺還是給我們使了手拖刀計,小七嬸的間夫還未找到,移屍之人未曾訪查清楚。隨時衙役可以拿了牌票下鄉,訪拿間夫。若是其有心為害,三五日便有一二差役下鄉,光是口糧打點,我們就應付不起。現在縣令是在等,看我們是否會做人,再做下一步打算。”

範長旺心頭雪亮,范進這話實際更多是說給自己,外敵既去,一旦範長旺卸磨殺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