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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捕快叫趙海明,是連雲臨市的一個警察,李典跟他認識還是在五年前,那時候李典還在上海上大學,有次週末去網咖,閒著無聊就想加個好友聊聊,而‘捕快’的名字看起來很有意思,李典就加了他。

那時候的趙海明,只是一個剛參加工作沒多久的小警察,這個小警察還是透過父母關係擠進去的,所以工作能力可想而之。

而趙海明自己也表示,他當警察純粹就是為了混吃混喝,至於遇到殺人大案什麼的,也用不著他出馬,自然有武警大隊的人操勞,他的主要職責就是上班沒事打打麻將,接到報警電話出出警,調解一下民事糾紛,俗稱的混吃等死,披著羊皮的蛀蟲。

不過趙海明雖然是個蛀蟲,卻因為年輕,多少還有點正義感,除了愛沾點小便宜,辦事各方面還算正派,過去二十天,李典也和趙海明聊過兩次,瞭解到現在趙海明還是個小警察,但因為上面有人事調動,所以很可能要在近期升職,至於能升到什麼職位?估計升個隊副就不錯了。

不過那只是現在的趙海明,至於十年後的趙海明什麼職位,李典就不清楚了,他很想知道十年後的趙海明幹到了什麼職位,要是能當個派出所所長什麼的,就值得李典為他投資。

但這都是以後的事,現在李典最想知道的,就是十年後的趙海明到底能不能發來有用的訊息?

捕快:麻痺的,你一個**大哥寫個屁的小說啊!我最近被一個大案子鬧的焦頭爛額,哪有閒工夫告訴你那些東西,以後再說!

捕快:對了,這個案子的嫌疑人好像是你以前的死對頭,就是把你媽砍死的眼鏡蛇,現在他又跑回來作案了,你要是把身上擦乾淨了,就回來看看,要是回不來,我會幫你報仇的。

靜,寂靜,令人恐懼的寂靜,直到一陣咬牙聲想起,才打破這份可怕的寂靜。

此刻李典雙目怒睜,劍眉倒豎,青筋暴跳,全身上下充斥著暴虐的殺氣。

“就是把你媽砍死的眼鏡蛇。”

死死盯著這十一個字,李典呼哧呼哧喘著粗氣,眼睛裡燃燒著滔天烈焰。

“眼鏡蛇?”李典咬著牙,很想問問趙海明,眼鏡蛇究竟是誰?但如果真這麼問了,趙海明肯定會產生懷疑,那會對李典的未來計劃產生絕對不利的影響。

而且李典也沒必要再問,因為知道這個人的外號叫眼鏡蛇就足夠了。

李典嘴角露出殘忍的笑意,眼睛裡放射出冰冷的殺意,雖然不知道眼鏡蛇是誰,但李典已經為他做出了宣判:“當我知道你是誰的時候,就是你的死期!”

沉吟片刻,李典快速回復:我短時間內脫不了身,這件事就拜託你了,事成之後給我留言,每個月我有一個小時時間上QQ,看到後我會回覆的。還有,幫我整理一下過去十年,連雲、還有咱們省的犯罪檔案和詳細資料,最好能有各公安局、派出所的人事調動,不需要太多,只要把最重要的那些人物整理出來就好,整理完發我郵箱,我有大用。

發完這條訊息,李典就關上了捕快的聊天框,點開了第五個好友——馬超是俺兒子。

馬超是俺兒子叫馬壽成,而三國時期馬超的老爸叫馬騰,字壽成,所以這混蛋就給自己取了這麼個名字,更混賬的是,這小子還是個混黑社會的,整天干些打打殺殺的事,幸好這混蛋很重義氣,以前李典上大學的時候,有一次遇到一件急事,需要五萬塊救急,但這件事偏偏不能讓父母知道,李典鬱悶之下就把這件事從網上告訴了馬壽成,結果馬壽成二話不說,當即從網上給李典轉了五萬過去,還留下一句話:不夠跟我說,哥哥還有。

就因為這件事,李典對馬壽成重新評估,漸漸成了無話不談的朋友,不過這次坐牢的事,李典沒敢告訴馬壽成,生怕馬壽成一時衝動,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