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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包,放得特別明顯,她刻意放的,為了方便阿宏偷,阿宏偷走的班費,她自己想辦法彌補。

姐姐用心良苦,希望阿宏只偷自己的,別偷到外面去。

阿宏不成器,越偷癮越大,直到有一天奶奶發現錢少了,是阿宏偷的。

姐姐斥責阿宏,淚珠整串滾落,十幾歲的女孩子,傷透了心。

阿宏轉過學,原因特別扯,考試成績太差老師拿藤條打,他從老師的手上搶走藤條,滿學校追著老師抽,抽得老師邊跑邊哭。

事兒鬧大了,沒有學校願意讓他就讀,鄰居大伯動用人脈出手相助,勉強接收他的學校讓他籤合約,第一條內容就是不準打老師。

他不想在學校混了,覺得沒意思,扭身混到了街面上,抽菸、泡妞、混兄弟,隨身帶扁鑽,磨得鋥光雪亮,什麼架都敢打,他手黑得很,扁鑽專插人屁股。

街上遇到鄰居大伯,他叼著煙打招呼,大伯扭過臉去,不想和他說話。

勉強上到高中,他跑去承包舞廳,為了掙錢和泡妞。

舞廳一天收入四五千新臺幣,這是個不小的數目,卻不夠揮霍。他那時手下已經有了一幫小弟,開銷大,人人都吸食大麻。

地下舞廳的環境魚龍混雜,阿宏接觸的人五湖四海,磨出了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膽子。

他不甘心只掙小錢,開始販槍。

一把左輪手槍進價十萬新臺幣,倒手就能再掙上十萬,上家老大需要交人充數,他被警察釣魚,鋃鐺入獄。

出了這樣一個逆子,家人絕望了。家人不明白,吃齋唸佛怎麼換來這麼個結果?阿宏阿宏,我們到底是做錯了什麼,到底欠了你什麼?你是來討債的嗎?

家貧,砸鍋賣鐵也救不了他。

任他去吧,只當是沒生過這個孩子。

販槍是重罪,勢必重判,阿宏的人生毀了,這幾成定局。

但沒承想,幾天後阿宏被撈出來了。

鄰居大伯當時是“國大代表”,有些能力,他念在從小看著阿宏長大,於心不忍,故而自掏腰包上下打點,花了近百萬撈出阿宏來。

阿宏被直接送進兵營裡避風頭,他歲數到了,該服兵役了。

家裡沒人去探望他,這個混世魔王既然命數未絕,就讓他自生自滅吧。大伯也不接他的電話,還有什麼好說的?眾人皆已仁至義盡了。

那筆錢他沒機會還,他當兵的第二年,鄰居大伯死了。

鄰居大伯臨終前專門召回阿宏:錢不要還了……我要死了,以後沒人再幫你了……別再犯錯了,乖一點吧。

鄰居大伯揮揮手:你走吧。

他不想再看到這個讓人失望的孩子了。

一瞬間,阿宏懂事了,他跪到床前,痛哭流涕,悔恨翻天覆地席捲而來。

磕頭如搗蒜,他泣聲嘶吼:我錯了我錯了我錯了……

他淚流滿面地問:晚了嗎?晚不晚?我現在知道錯了晚不晚……

他從小壞到大,臨近成年時才知錯了。

不停地磕頭,不停地問,問自己、問旁人,無人應聲,沒人回答他。

有人把門開啟,示意他離開。

7

叛逆的青春好似一本必須完成的暑假作業,做完了方能升入下一學期。每一個叛逆的孩子都一樣——不論需要浪費多麼漫長的時間用來彷徨,終歸可以遇到幾個瞬間用來成長。

浪子回頭,阿宏決心不再走偏門。

他想掙錢,想掙大筆大筆的錢養活家人彌補家人,他想贖罪。

退伍時二十歲,阿宏獨自一人走在忠孝東路四段,邊走邊思考,走著走著,發現了滿地的錢。

臺灣的經濟正在起飛,整條忠孝東路卻全是